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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海洋局联合沿海有关省、自治区海洋厅(局)召开新闻公布会,向社会公布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8省区176个海岛,单位和个人均可有偿申请当“岛主”。
近7000个无人岛登记在册
据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无居民海岛一般都远离大陆,总面积仅400平方公里的上万个海岛,散落在30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海上。我国目前登记在册的无居民海岛共6900多个,面积都在500平方米以上,这是援引1988年开展的我国唯一一次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数据,但限于调查手段和财力物力限制,对500平方米以下的没有进行调查。今年年底将完成我国所有无居民海岛统计,500平方米以下的无居民海岛亦将涵盖在内,统计结果将于明年年初公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已经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共计900多个,其中,农牧渔业用岛360多个、旅游娱乐用岛210多个、工业及交通运输用岛200多个、公共服务用岛130多个。
此次国家集中公布的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其中,辽宁11个、山东5个、江苏2个、浙江31个、福建50个、广东60个、广西11个、海南6个。海岛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海岛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此次公布的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是在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下,由沿海各省海洋厅(局)具体负责初选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对外发布的。为确保名录质量,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无居民海岛资源,国家海洋局对海岛的选择标准和报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沿海各有关省、自治区在名录确定过程中,通过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等方式,对名录进行了多轮筛选。
据悉,我国已经将公布“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作为一项制度纳入常规工作,沿海各省将依据海岛保护规划和海岛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陆续公布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名录。
国家海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原则上来说,这些用于开发的无居民海岛,单位和个人获得使用权后,使用年限最多将不超过50年。此次我国开发的无居民海岛,不包括我国与其他国家有争议的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