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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将至,包括京、沪、穗、深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全国多数城市仍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截至27日,仅有近40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且其中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 D 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因此被认为是在强化房价上涨预期。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这一方面体现了房价调控之难,同时也释放了政策依然会从紧的信号,预计调控政策近期还有可能陆续出台。而近60家上市房企现金流大减千亿元的消息表明,如果楼市成交持续低迷,下半年可能迎来开发商较大规模促销。
进度
京沪穗深尚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根据“新国八条”,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如今“新国八条”落地已整整两个月,距离一季度结束也仅剩一周的时间,但多数城市仍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截至上周末,仅有宁波、济南、海口、丹东、银川、榆树、佛山、沈阳、贵阳、昆明、兰州、西安、合肥、岳阳以及山西省的20多个城市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多数是二三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均未公布。
在已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近40个城市中,多数城市制定的目标与当地G D P增速目标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挂钩。
宁波市政府25日正式公布《关于公布2011年度宁波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明确,2011年度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低于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根据宁波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今年宁波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目标为10%。
在沈阳,房价增幅控制目标为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而2011年沈阳计划让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G D P同增12%。
此次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普遍选择与G D 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认为,与G D P挂钩有一定道理,但各地应体现差异性。根据国家统计局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国房价年度同比涨幅低于同年G D P的涨幅,高于同年C P I的涨幅,如果从过去十年的情况来看,各地制定房价涨幅低于G D P涨幅的目标有一定道理。
“ 但 是 每 个 城 市 的情 况 不 一样。”她进一步表示,现在还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中,一些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其去年房价同比涨幅是高于G D P增速的,那么,它们将房价涨幅目标定在低于G D P增速能否做到就存在很多未知因素。
在聂梅生看来,房价调控目标的确定应体现地区差异,不能千篇一律地与G D P挂钩。按城市类别来看,在自主需求为主的城市,其房价调控目标除了与当地经济发展目标挂钩外,还应与房价收入比挂钩。而如果在新建商品住宅中投资、投机性购房所占比例较高的地方,比如出台限购令的35个城市,它们的房价调控目标还应与CPI挂钩。
此外,聂梅生还认为,针对不同的住宅类型调控目标也应该进行细分,比如高档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