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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被征收的碳税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四大能源密集型出口部门每年最多需要支付76.75亿美元
报告指出,从操作层面来看,中国出口产品是否会被征收碳关税,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先决条件:中国是否有大量的能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到征收碳税或能源消费税的国家;中国是否对这些产品提供了政府补贴从而使其具有相对国外产品而言的能源成本优势;中国是否有可能采用但没有采用相应的限制政策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中国本世纪以来,钢铁、水泥等能源密集型产品出口总量大幅度增加,2008年中国的钢铁出口已占世界总量的12.1%。中国高耗能产品出口大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本世纪以来国际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国内由于价格管制和能源补贴的存在,使能源成本相比国外保持明显优势,从而助推了高耗能产品的大量出口。国际比较表明中国在这些高耗能产业的能源效率要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一方面说明如果按照实际消耗能源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来计算,中国出口的产品每单位所要被征收的碳税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就碳税成本而言,中国的产品不仅不存在比较优势,还存在比较劣势。
报告指出,如果按照美国方案,中国四大能源密集型出口部门每年最多需要支付22.53亿美元,如果按照欧洲方案,最多需要支付76.75亿美元(丹麦方案)。不同部门碳税额度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差异较大,非金属矿物制造业、有色金属行业所受到的影响会比较大,在高碳税情景下,碳税最高可达出口总额的32.8%(非金属制品业,如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总的碳税成本可达总的主营业务成本的13.4%。这对中国出口企业而言确实较难承受。在中等碳税情景下,碳税总额最高可达出口总额的10%,而在低碳税情景下,碳税总额占出口总额的3%~7%。我国有色金属2007年的毛利率为12.1%,所以即使是中等碳税情景,利润率被压缩的比例仍然很高,只有在低碳税情景下才基本可以接受,如果是高碳税情景,那么出口企业根本无利可图。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1)》她汇集罗马俱乐部核心成员,IPCC工作组成员,碳排放理论的先驱者,外国政府气候变化问题顾问,日本低碳社会计划设计人,以及中国国情与环境专家等著名学者、政府官员和有识之士,探讨世界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的现状,比较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和政策,总结 COP15以来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动向,为研究人员、政府决策人员和一般读者提供政策建议和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