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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为了规范高速公路收费,我国在2004年颁布实施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收费必须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节目提到的广深高速、华南快速路来说,都是经过相关部门立项、审批,收费单位也是按照审批标准来执行。所有的收费公路都告诉你他们是按规收费,难道高速公路的价格必须要居高不下才能完成还贷的要求吗?
林林 广东省物价局党组成员 巡视员
林林:如果说高,你要是按照其他我们现在全省统一的标准来说它是高。包括广深高速公路是高,但我讲真的有历史形成的一些原因,因为早期的时候,他们都是2001年之间建成的,一个是1997年,一个是1998年,当时还是比较早的,有些历史形成原因。
林林说,广深高速和华南快速均建成于上个世纪末,当时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交通流量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以广深高速来说,当时设计流量8万辆次,饱和流量14.4万辆次,但实际,远远超出饱和状态。
徐军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广深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大队长
徐军:春运期间,春节达到每天35万,最高是达到49万车次。
由于珠三角地区加工企业众多,春节时企业大多休息,这时的流量并不是最高的,日均流量保持在35万量以上,相当于饱和流量的三倍之多,车流过多,导致了广深的拥堵,但也给这条公路带来了极其可观的效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曾兆庚透露,广深高速是广东省效益最好的收费公路,对于广深高速十年收费超过三百亿的说法,曾兆庚说,他们正在查证之中。
曾兆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曾兆庚:具体情况我们也正在调查研究,每一年的这项工作都有审计的,都有相关部门的审计调查,我们也正在跟进这件事情。
但广东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承认,这一数字基本准确。
林林 广东省物价局党组成员 巡视员
林林:我们都有审计的,是300多个亿。
对于华南快速路一期,广东省物价部门也曾进行过多次调研。林林说,华快一期除了公路路面外,还有一座投资近四个亿的华南大桥,但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并没有为大桥单独设置收费站。
林林:因为当时我们是把这两个项目合并起来收费,当你知道这个桥不能按公里来收,这个桥按公里来收桥的造价不一样,两个并起来,老百姓不大了解情况的情况下,它的界定标准高了,这个是历史形成。
但林林也承认,即使是考虑这些因素,现在回过头来看,华快一期部分区间的收费标准确实值得探讨。
林林:当时考虑我刚才讲了几个因素,现在反过来还是值得研究的。
记者:哪些方面值得研究?
林林:包括反映这些问题,你这么短的路程(900米),是不是要收三块钱,是不是。
然而,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等人透露,对于华快一期,他们已经呼吁了至少八年。2006年,有关负责人就曾公开表示,会适时调整华快的收费价格,但距那次公开表态也已经5年了,华快降价始终难产。
对于华快一期调价到底难在哪里,最终无从得知。但对广深高速,记者采访中有了新的发现,根据投资时的协议,在还贷期间,广深高速的收入除了偿还贷款外还有赢利的话,52.5%归投资方,47.5%归广东方,还清贷款以后,未到30年期间的纯盈利期,广东方分52.5%,投资方分47.5%,而现在,广东公路建设公司每年正是按照52.5%分利,就是说,广深高速已经进入了纯盈利期,每年广东交通集团从中分得的纯利超过10亿元。采访结束时曾兆庚告诉记者,对于广深高速和华快一期,他们委托交通规划中心,正在和相关部门协商,希望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曾兆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曾兆庚:需要时间,我们也需要时间去比较准确地能够得到准确的、相关的资料。
记者:您讲的时间有没有一个日程表?
曾兆庚:看我们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希望在适当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方案。
然而广东省物价局的林林明确告诉记者,对收费标准如何调整,何时调整,目前还没有具体时间表。
林林:因为这个还牵扯到很多部门之间的一些协调、沟通。我们当然想越快越好。
记者:现在还看不好时间表。
林林: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等这个工作一直在进行之中。
主持人: 在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负责人指出,中国各种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过高,应大幅降低。而事实上,关于公路的管理监督,我国已相继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其中都对收费公路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往往看到这些法律法规沦为了一纸空文。那么如何解决公路收费过高的问题呢?我们也采访了一些专家学者,一起来听一下他们的意见。
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锡锌:即使是从法律角度讲,假设你把握住公共属性的话,那么什么才叫真正的合法,你可以收费,但你的收费不能超过标准,这才是合法
王锡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期关注收费公路相关问题。王锡锌说,对于公路,必须考虑它的公共属性,不能等同于普通商品。另外一方面,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而以广深高速来说,它所获取的已经远远超出合理回报。
王锡锌:因此,假设我们通过数据发现一个道路的经营公司,它的收费已经远远超过投资的
两倍,三倍,甚至十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说它是合法还是违法,在我看来它违法,因为法律上说的是合理收益,而你获取的是暴利,而这种暴利是以伤害公共利益为代价的。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认为,虽然收费是经过了相关部门审批,但广深高速、华快一期存在着事实上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邱宝昌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邱宝昌:我们要强调的是民生,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老百姓通行的这种权益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去审视它,而不是原来的有一个批文,五块钱,十块钱,就合法,合法的东西不一定合理。
邱宝昌认为,面对收费公路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普通消费者很难和公路管理运营部门平等博弈,因此需要相关部门积极介入。
邱宝昌:就是我们相关部门应该对高速公路的收费,它的公平性,它的合法性,它的合理性
进行审查,已经还完贷款的,是不是要停止收费
同时,就在今年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也提出建议,降低公路收费标准,让收费回归合理。黄细花代表提交的建议中指出,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约有10万公里在中国,公路运输成本中20%是各种路上收费。如果从广州运送货物到北京,成本甚至要高于从广州运货到美国。黄细花建议,相关部门应对全国收费公路进行全面检查,痛下决心治理公路高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