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蓝皮书:土地信用合作社促经营权流转

2011年03月14日14: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信用合作社 城乡统筹发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城乡一体化 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蓝皮书) 农户 农业产业化 非农就业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短期波动

2011年《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蓝皮书)》指出----

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创新

2011年3月13日,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走向城乡一体化’高层研讨会暨《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等出席会议。会议分析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内涵、特征和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对我国城乡统筹所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产业结构升级、财政金融体系完善、非农就业增长、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详细探讨了城乡统筹的体制机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会议正式发布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蓝皮书)》。

蓝皮书对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实践做了案例分析,指出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创新,对解决耕地细碎化和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民收入、提供农村公共品等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蓝皮书指出,目前在以贷定存的运作模式下,土地信用合作社成功运行的前提在于引进或者培育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作为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土地信用合作社避免了重规模、轻效益的扶持政策,降低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本。但也要注意保障存地农户权益。除了拓宽非农就业渠道、保障农户的存地收入、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等常规性的措施之外,还要从制度上完善对农户利益的保护,避免因为贷地方的核心地位而出现忽视甚至损害存地农户的利益。

蓝皮书指出,目前的实践存在存地期限过短、进而限制贷地需求方进行农业产业化的行业选择、以致难以平抑短期波动、不愿意进行基础设施的投入甚至出现掠夺性开发的问题。建议考虑在土地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对较长期限的存地引入股份制,参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收益分配,形成对延长土地存期的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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