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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炼焦煤浪费并非主流
《中国投资》:有调研表明,目前我国优质炼焦煤存在资源不合理利用以及“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如每年有大量优质炼焦煤被作为动力煤使用。您认为,该如何看待这种情况?原因究竟在哪里?
方君实: “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产业集中度得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国家通过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使煤炭产业集中度和资源利用效率有了大幅提高。
炼焦煤资源不合理利用、“采肥丢瘦”、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还客观存在,但不是主流。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旺盛,煤炭经济形势好转,一些地方和煤矿企业片面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采肥丢瘦”,人为丢弃煤炭资源,这是国家所不允许的。从目前管理上看,也存在煤炭资源回采率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管理弱化等问题。原煤炭工业部撤销后,煤矿回采率等生产数据,均由企业自行申报,国家未能有效监督。
大量优质炼焦煤被当作动力煤使用的说法,还需调查,但这种现象在个别地方是存在的。从价格上看,优质炼焦煤市场价格是动力煤的2-4倍,任何一家企业主观上都不会这样做。
现阶段少量炼焦煤被用作动力煤,主要可能的原因:一是部分高硫、高灰、难洗选和粘结性差的炼焦煤,因脱硫技术不成熟,洗后也达不到炼焦标准,无市场,只能用作动力煤;二是在电煤供应紧张时期,为优先保证发电需要,部分炼焦煤被用作动力煤;三是我国气煤产量大,而炼焦耗用的气煤总量需求少,部分气煤被用作动力煤;四是受铁路运输瓶颈的制约,部分企业为获得运力指标,不得不将部分炼焦用煤当作动力煤外运,供电厂发电。
摸清家底,规范开发秩序
《中国投资》:此前国务院发布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对此类情况能否起到抑制作用?
方君实:《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文),是继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文)之后,又一个引导煤炭工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文件。应当说,国办发〔2010〕46号文件是国务院在新时期对煤炭工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大型煤矿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兼并重组小煤矿,鼓励煤、电、运一体化发展,鼓励煤矿企业强强联合。这将为规范煤炭开发秩序、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必将进一步提高办矿水平,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使小煤矿个数和煤矿企业数量都有明显减少,在全国形成一批亿吨级和5000万吨级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平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同时,《指导意见》的出台,也将进一步减少炼焦煤主产区小煤矿数量,促进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对提高炼焦煤资源回收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企业规模的扩大,也有利于企业根据市场不同煤种需求合理组织生产和供应,避免炼焦煤用作动力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