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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多城市未按期出台限购令
新华社发文称“二月中旬前”限期已过,一些地方政府态度暧昧,皆因过度依赖土地财政
本报讯截至昨天,全国共有15个城市和一个省出台了房产限购措施,而这一数据距规定的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相差甚远。另外,根据规定,二月中旬前必须出台“限购令”。因此,这意味着全国大部分城市未按规定期限出台限购措施。
又有三市一省出台限购令
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出台了石家庄版“国八条”。其中,不足5年卖房全额征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本市居民限购两套房,外地居民须纳税一年等内容被明确。
厦门市政府20日出台文件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厦门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厦门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天津日前出台限购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天津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规定,各地政府可制定相应“限购”“限贷”办法。通知规定了限购套数,还提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还可提高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