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城市出台“限购”细则

2011年02月20日11:0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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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六成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细则规定,外地人2年内纳个税或缴社保累计满1年限购1套房。在备受关注的限购范围上,从化、增城两个外围的县级市已经明确,将在细则正式公布之后纳入限购范围,这也意味着广州全市十区两县级市范围都将限购。

限购政策

限购1套住房: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房贷政策

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套数认定

与北京等地以家庭持有房屋套数认定不同,广州拟继续采取认房又认贷的方式确定家庭房屋套数。由于“认房又认贷”等于给已拥有两套住房家庭“卖一再买一”关上了大门,将减少二手市场的流通性,在未来两三个月内,新增供应中小户型物业的数量会减少。

税收政策

广州新政细则中,除了按照中央要求对购买不足5年的物业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外,还特别强调要加大应用房价评估技术以加强对存量房税收的征管力度。这项政策对于二手买家的最直接影响也会是增加购房成本。

综合新华社、《广州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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