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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可考虑完善教育、医疗消费在CPI中的统计
近些年住房、能源和各项服务的费用支出比例在增加,价格也在不断高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而在2009年,部分一线城市更是出现了房价大幅上涨的现象。有分析认为,若剔除权数因素,近年来我国居住类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对物价的实际影响远大于食品。
目前我国CPI中的“居住”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以及水、电、燃气等与居住有关的项目,但并没有包括最重要的商品房的价格指标。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认为,住房价格仍然应当以房租等形式计入CPI,把商品房价格计入CPI并不可行,因为在世界上任何国家,房地产都是重要的投资品。CPI反映的是消费品价格指数,并不是资产价格指数。
但也有专家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老百姓的购房需求要远大于其他国家。将房价排斥在CPI之外,物价指数偏离老百姓的真实感受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我国还是应该采取合理方式将商品房价格纳入CPI统计,并提高“居住”在CPI统计中的权数。
“目前我国居民最大的消费应该是居住类消费、教育及医疗消费。但是,就此前CPI统计指数来看,这几类居民最大的消费不仅权数偏低,甚至没有得到完全的统计。因此,应该上调居住类消费的权数,完善教育、医疗消费在CPI中的统计。”易宪容说。
白重恩指出,在发达国家,CPI权数构成的调整大致每两年进行一次,而我国目前的调整频率相对较低。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居民消费结构变化较快,因此我国应该加快CPI统计调整的频率,建立定期调整的机制。同时,我国统计部门还应该加强CPI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