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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近日来,各地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40号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安定群众生活工作。
一是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各地均对完善和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出了要求和部署,并制订了相应的市场保供措施。其中, 河北进一步抓好蔬菜生产,将蔬菜示范县由15个增加到24个,面积由486万亩增加到562万亩,每个示范县补贴1500万元。 山东落实蔬菜种植面积、品种和产量,力争今年冬季大棚蔬菜种植面积扩大50万亩、增加供给500万吨。 广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逐步在全省各县建立“农产品价格直通车”,为农户提供价格信息指导。
二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各地陆续出台了对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等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措施,标准在每人每月10元—30元不等。各地还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江苏、浙江等已建立机制的省份也已适时提高了相应的保障标准。各地均采取措施稳定大中专院校食堂饭菜价格,其中 陕西对高校食堂给予6000万元的价格补贴,要求高校食堂的高中低档菜品比例掌握在3:5:2的水平,1元钱以下的菜不少于10%,并免费提供菜汤。
三是减负清费。各省均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将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范围扩大到所有收费公路,并新增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四个品种。其中, 吉林、天津分别从11月22日和11月25日提前启动该项措施。各地也陆续出台减免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措施。其中, 重庆明确提出国有流通企业所属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对摊位费、进场费等相关收费降低30%,北京、安徽等地实行摊位费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 广东部署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标准并实行备案管理。各地相继取消或降低涉企和涉及民生的收费项目与标准。 辽宁近期将降低114项涉企和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25项行政事业收费;湖南取消、降低和规范各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50余项,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2亿元; 天津从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统一全市固定电话资费标准,预计减轻社会负担4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