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社科院:中国CPI被人为调整 五年间被低估7%
11月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研究报告称,2006年1月至2010年5月间,中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被人为调整,系统性低估超过7%。
在该份名为《数据和主观感受:CPI是风动还是帆动》的报告中,社科院研究员徐奇渊指出,由于中国CPI指数权重存在5年一次大调整,为避免分类指数权重发生重要调整带来的问题,而选择2006年1月至2010年5月的数据来进行分析。且CPI总体指数以及8个分类价格指数都有月度数据公布。
据其测算发现,在这5年中,按照CPI常规的编制程序,有-7.53个百分点无法用8个分项指数及其权重来解释的,可以被视为认为调整的痕迹。因此判断在过去5年间,CPI被认为系统性低估超过7%。
值得玩味的是,央行的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储户对物价水平的满意度指数,已经接连创出2001年有数据以来的最低点21%左右,这一满意度甚至显著低于2007-2008年通货膨胀时期的水平(30%)。而另一方面,统计局公布的CPI指数却保持淡定,始终在3%左右水平波动。
对此,徐奇渊分析认为,很多因素都在影响着居民对于物价水平的感受。一般居民的主观感受多是基于环比观察,而统计数据报告则是同比数据。与此同时,普通居民对物价感受有自己的商品篮子,与CPI对于全部物价进行综合后的数据有偏差。此外,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具有不同的商品消费权重,因此对物价上涨的感受也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