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强行撤村换取建设用地 以扩大土地财政

2010年11月02日09: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用地整理 建设用地 村改社 城乡用地 土地级差收益 土地收益 用地指标 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出让金 土地整理中心 土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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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

8万亩地的市值期待

在诸城市农民王苏前眼中,全市要大规模建楼房不现实,“政府哪有那么多钱盖楼房?”

他不知道,在这背后,地方政府还有另外一笔经济账。

9月17日,诸城市宣传中心主任郭沛盛说,诸城主要以市财政投资建社区楼,今后将依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多出的耕地,城市相应多出建设用地。用于社区建设的资金,将从增加的建设用地中找补。

据《潍坊日报》报道,诸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安文丰称,如果农民全部迁到社区中心村居住,保守估计,将腾出8万亩旧宅基地复垦为耕地。

下一步,他们将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抓手,每年复垦旧村址4300亩,每年节余将达3000亩建设用地指标。每年的土地收益有两三亿元。

9月16日,诸城市一名要求匿名的官员称,为了便于实现挂钩试点的建新拆旧项目区设定,2007年诸城市调整行政区划,撤并乡镇,将23个乡镇撤并为13个,乡镇平均面积扩大了近一倍。另外诸城市区三个街道办合并郊区3个乡镇,向农村延伸了近20公里。这三个街道办的外延使诸城市区面积扩大到68平方公里。

诸城还将在农村土地上新建的住宅楼,有一部分对外出售。

9月17日,土墙社区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社区建设了3900多套住宅,将提供给刚刚并入土墙社区的五个行政村共1100多户居民。剩下的住房,将对外出售,但没有产权。

据了解,一些社区楼房经过土地变更手续后,非农业户口人员以后也可购买。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行法律仍是限制和禁止性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有专家认为,利用增减挂钩置换出的建设用地,如进行商业开发,仍需按征地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变为国有。否则不能进行市场买卖。

9月16日,在枳沟西社区,小区里一栋楼房作为小产权房对外出售,每平方米1500元左右。买房的,多数是枳沟镇的教师和商户。

【改变】

被制造的“新生活”

据了解,诸城市政府为了吸引村民快速搬迁,出台优惠政策,如果一次拆迁能够超过30亩地,那么每户居民一亩宅基地的补贴标准将达到20万元。

按照目前楼房每平方米约1100元的价格,村民基本不用出钱,能换得120平方米的房。

尽管如此,说服农民到楼上居住困难仍然不小。

如今,土墙社区的拆迁进度不到十分之一,入住楼房的只80多户。9月17日,土墙社区村民说,要让村民住进楼房,补偿方案不能一刀切,村民宅基地上的建筑,也要拿出补偿标准来。

据王苏前说,他们置换的住房,没有宅基地证,也没有房产证。只有一张集体土地证。他称,要办房产证,每户仍需再交2万元。

“没了牲口和家畜,做饭暖炕又不能烧柴。”9月15日,王苏前粗略估算了一下,住楼开支每年至少要多花5000元。

王苏前说,住进楼房以后水、电、气、暖全部需要交费。现在小区内还没有物业,搬进来半个月不到,院子里剩菜垃圾乱丢,今后请物业公司仍需要钱。

据王苏前讲,住进小区的村民,大半个月来基本都没有去几公里外的地里做农活,他觉得“不能一腿泥就上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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