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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突破口选在了问题最为集中和尖锐之处——财政。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重申了这一要求。同年7月,财政部公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
现有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共有18个省份、4个直辖市正在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约占全国省市2/3。也有专家介绍,随着近两年省直管县力度的加大,目前约有80%的县已经实现了财政上的省级直管。
积极的改革措施取得了公认的成效——县级财政实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县域投资环境改善,经济发展活力增强;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市刮县”现象得到遏制;城乡统筹能力提高;为加快解决“城乡分治”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然而,财政上的改革并不是省直管县的全部内涵和实质性转变。“由于行政管理体制上,这些县市仍然归属于地级市管理,市里向县里要钱,县里能不给吗?因此财政直管只是放缓了县级财政向市级流动的流速,而没有解决根本性问题”,竹立家说,“这就需要行政上的省直管县及时跟进”。
省对县的行政直管,意味着一个行政层级的减少,途中将遇到的部门利益、政府间关系、干部安排等一系列“硬骨头”。不仅如此,如果推行此项改革,一些下辖上百个县的省能否直管得过来,也是个大问题。这又触及到省级行政区划的调整问题。其敏感度由此陡然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