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混居"三地调查:沪中心建经适房遭抵制

2010年08月17日08: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贫富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商品房 小区 四字词组 田东路 兰州白塔山 利益缺失 上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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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城市更新计划”

在法国的一些大城市中,“富人区”与“廉租区”泾渭分明,各大城市纷纷出现贫富对立的局面,由此引发的社会冲突时有发生。为缓解这一现象,近年来,法国开始推行“城市更新计划”,规定每个社区必须提供20%的社会福利住房,并规定将廉租房建在普通住宅区。同时,法国政府还推行“十万元住宅”计划,大量推出售价10万欧元的较低价格商品房,以满足中低收入者需要。

美国的“新城市主义”

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开始出现一种城市规划思潮,即新城市主义,提倡不同收入阶层的人应该混合居住,美国一些地方政府改变了以往集中建设公共住房的传统做法,转而以混合居住作为其根本的发展策略,将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公共住宅和商品住宅结合起来开发,允许一定收入范围内的高、中、低收入居民在一定的地域内混合居住。

英国的“配建”政策

英国上个世纪70年代集中建设的许多社会保障性住房已成了穷人的集中地,由此引发的高失业率、高犯罪率、医疗教育服务欠缺等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2007年,英国出台政策要求,在批准建房土地时,要求每一个住宅小区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总价在6万英镑以下的低成本、小户型住房。

你赞成贫富混居么?

正方

代表:潘石屹

“贫富的悬殊并不是房地产发展商盖房子造成的,也不是因为他们要划分穷人区和富人区造成的,但是,如果在建房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穷人区和富人区分开,就会增加这种不和谐。”

声音:

贫富混居是历史经验

从西方社会的城市建设和人居经验看,听任贫富分居的社会现象不断固化,会带来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西方国家对这一痼疾的反思早就开始,且已经有所行动。贫富混居的理念,并不是空穴来风和凌空高蹈,而是有着历史经验和政治自觉的。

贫富搭配有利社会和谐

推行“贫富混居”的做法值得赞赏。首先,贫富搭配可以不让保障性住房“边缘化”,使住保障房的居民也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其次,在运行中也不会因为出现小区集体缴不起水、电、气、取暖费,而出现断停水、电、气等现象,有助于小区管理,最后,贫富混居,不易让某一层次的人全部集聚在一起,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不管愿不愿意,大家总要一起

“贫富混居”并不是强迫富人和穷人非要住在一起,而是作为全体中国人的政府和公共政策制定方,政府必须告诉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的中国人,土地和住房是所有中国人的基本生存空间和生产生活资料,是公共资源,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大家总要生活在一起。

反方

代表:任志强

“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

声音:

房子是贫富差距的产物而不是原因

不管是富人区还是贫民窟,都是自然形成的,政府的行政指令在其中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很可疑的。房子是贫富差距的产物而不是原因。对于政府来说,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首先是建立一个公平的行政环境,其次是要始终站在穷人的一方进行资源分配,最后才是在产品分配上做到公平和正义。

“贫富混居”是个乌托邦

如果无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群之间的分野,硬要搞乌托邦的“贫富混居”,只会让混居者苦不堪言,最后局面只会是:要么想办法搬离混居区,摆脱尴尬;要么彼此自划界限,老死不相往来。

政府立意好,百姓难领情

贫富杂居,富帮带穷,政府部门的立意很好,但其中的逻辑未必能够经得起考验。在理论上,通过混居,富者可以树立榜样作用,施予积极影响,让贫困者奋力追赶。然而,在彼此陌生的城市社区里,这种积极影响会自然而然发生作用么?很可能政府部门有心,但富人不见得有意,穷人也未必领情。

住建部权威人士:贫富混居是个伪命题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胡雪琴|北京报道

对于“贫富混居”,赞成者甚众,反对者颇多。作为国家保障房建设主管部门,究竟如何看待这种现象,政策制定的出发点究竟是什么?为此,《中国经济周刊》独家采访了住建部权威人士。

“在商品房小区内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房,目的是为了推进社会各阶层融合。”该人士称,“配建保障房,国家政策早有规定,而且已在全国普遍推行。”

配建是为各阶层融合

“配建保障房,在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多个文件都有表述。”住建部该权威人士称。

早在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国发[2007]24号)规定: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也可以考虑相对集中建设。”

2009年6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三部委共同推出的“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中,也明确规定:“新建廉租住房采用统一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两种方式,以配建方式为主。”

当时为什么要推出配建保障房的政策?该住建部人士称,第一,可以让不同收入家庭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因为过去大规模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大都建在城市边缘地带;第二,混合居住可以给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分享其他阶层的经验,特别是下一代在教育和个人发展上有更多更好的选择;第三,不同收入阶层的群体居住在同一个小区,可以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信任,可以增强社会主流对于弱势群体的关心与重视。

“过去,美国、英国等都曾经大规模地集中建设公共住房,结果,穷人集居,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在公共住房建设中引入了社会学研究的成果,提倡并通过政府政策推进不同社会阶层的混合居住。”住建部权威人士说。

“插花建设”早已有之

商品房内配建保障房,究竟算不算“贫富混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陆益龙表示:“如果说别墅区内建廉租房,那似乎可以勉强算得上是‘贫富混居’。但是,在商品房内建经适房和廉租房,基本上不算贫富混居。因为购买商品房和购买经适房,谁富谁穷?很难界定。二者并无贫富之别,何来贫富混居?”

贫富混居还是分居不是一个新话题,自2006年后,讨论一致在断断续续,但最近似乎突然井喷。为什么?

有业内人士指出,“原因在于城市政府的一些政策出台,某些媒体抑或误读为新规;抑或是制造新概念,来吸引眼球。”

事实上,城市政府的保障房配建也早已有之。在今年两会期间,江西省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在接受本刊专访时,就介绍了他们早自2004年启动的“赣州安居工程”的一个做法,即“插花建设”。

“在城市规划时,我们就规划了具体方位。在繁华地段也建有保障性住房,也就是‘插花建设’,否则就会形成‘贫民窟’,成为脏乱差的聚居地,为城市后续管理留下痼疾。而且,这些保障房的外围公共设施都与周边毫无二致,这样才能保障全体市民共荣共生,和谐发展。”潘逸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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