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县城的恢复重建问题,是如何考虑的?
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规划将51个县城(城区)分为重点扩大规模重建、适度扩大规模重建、原地调整功能重建、原地缩减规模重建和异地新建五种类型。其中,受到极重破坏、无法就地恢复重建的个别县城需要异地新建。但是,异地新建县城的选址是百年大计,必须十分慎重,必须综合考虑当地地质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和民众意愿等各方面因素,这些,都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当地政府正在会同有关方面集中力量加紧研究论证,听取意见,一旦确定将纳入规划。
问: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这次地震受灾面积广大、受灾人口众多,重建任务十分艰巨。在考虑规划时,我们提出了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把修复重建城乡居民损毁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加快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同时为了切实解决好就业问题,也要高度重视产业的恢复重建和生态环境的修复。规划提出主要领域的重建任务,是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确定的,在有些领域特别是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支撑灾区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等方面,也适当兼顾了未来发展提高的需要。
问: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约1万亿元如何筹集?
答:恢复重建范围广、任务重,资金总需求是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包括城乡住房、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灾减灾、生态环境、精神家园等方面恢复重建任务测算出来的。这1万亿元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中央财政资金只占其中一部分,主要发挥引导作用,大部分要充分发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包括地方财政、对口支援、社会募集、资本市场融资、国内银行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城乡居民自有和自筹资金、企业自有和自筹资金、创新融资以及其他等多种渠道筹措,为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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