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系列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的出台,促使动漫产业迅猛“膨胀”起来。带有中国式幽默和智慧的动漫正在大家的殷切期望中成长,自傲而又自卑着。“动漫产业需要在热情下冷静思考。”这是业内专家们一致的观点。
一哄而上
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浪潮下,上海、广州、北京、重庆纷纷挂起了“动漫基地”的大旗,甚至一些城市出现了基地对垒现象,北京相继有几个创意园区辟出了“动漫”专区,大兴动漫基地更是拟投资100亿元,引进英国国家动漫中心、迪斯尼等世界知名旗舰级企业5至10家,建成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新媒体中心,据了解,目前全国动漫基地有40个左右,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动漫产业已然成为了众人眼中的“金矿”。
动漫基地的繁荣建立,对动漫产业的发展,催生作用不容小觑,但在这背后同样存在着很多问题:动漫基地建设过于盲目跟从,急功近利,缺乏长远考虑和规划,重数量不重质量。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很多扶持动漫产业的政策,多层次、全方位地给予本土动漫产业的政策支持。
“政府的本意是好的,是为了支持动漫业的发展,可是动漫产业这几年不是在发展,更多的是在被利用。”中国动画学会副秘书长李仲秋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有很多地方在利用‘动漫’这个名义来做与动漫行业没有关系的事情,占用了很大一部分国家的资源。
“我前段时间参加了一个动漫基地服务平台的调研,我看到所谓动画的公共技术平台,真正用来做动画或与动画有关的很少。多数的采购是莫名奇妙的,他们甚至不知道买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用的。”李仲秋说。
“政府要保护动漫产业,除了要制定相应的细节政策,还要看如何落实这些政策,要不断地检验政策的合理性并进行及时的调整。”北京互象动画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波对本报记者说。
“企业向政府要地,要钱,要优惠政策,最后能否生产出动画片?生产出来的动画片质量如何?他们根本就无暇顾及,政府也没有相应机构对此进行合理监督。”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副教授陈廖宇对本报记者说。
从2005年开始,动漫产业基地犹如雨后春笋,全国遍地发芽。
然而仔细一看,每一家动漫产业基地都差不多是一个模式,主要是以优厚的政策条件,吸引、引进一批有品牌影响力、有制作技术实力的企业入驻园区。许多基地甚至连口号都如出一辙——比如:“打造动漫之都”、“动漫之城”、建设“动漫一条街”等等。
“国内动漫基地,同质化现象非常突出。目前动漫游戏产业的布局规划不足,一些地区未经深入调研,不顾当地产业聚集的条件,不从当地产业升级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的出发,进行盲目建设,致使一些基地名称不同,内容雷同,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李仲秋表示。
有专家建议,动漫基地相互攀比现象也值得注意。在动漫产业发育不足的情况下,一些基地为吸引入驻企业,相互攀比,致使目的不纯的企业以各种手段游走于各基地之间,成为啃食当地政府的投机蝗虫。更有甚者,偷梁换柱,挂基地之名,做房地产产业。有些企业竖起了大楼,却没有相应的服务支撑;有些基地在建设之余,不惜重金购买高端的设备,花了很多钱,却因为没有运营团队,没有运营机制使这些设备闲置一边,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版权保护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依赖并取决于版权保护的水平。与传统产业的产品相比,创意产业的产品极易被侵害,这种高风险的特征决定了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必须加大对版权的保护力度,特别是产业链两端的版权保护。如果失去版权保护,这些产品任意被复制、使用,创意产业的发展必然丧失基础。附属文化创意产业的动漫产业同样需要版权保护。
在中国动漫的产业化上,三辰集团是先行者。科普动画《蓝猫淘气3000问》,至今已完成5个系列1700多集,目前在700余家电视台播出。产业化更重要的标志是产业链条的延伸。截至目前,挂上“蓝猫”头像的,有图书、音像、文具、玩具等十几个行业的6600多种产品。
随着产品的热销与知名度的提高,“蓝猫”遭遇“假猫”,备受侵扰。据初步统计,盗版者所攫取的利润约为正版经营的9倍。“蓝猫”品牌延伸的巨大市场也被侵权者蚕食,服装、书包、文具、童鞋等市场上都发现了假冒“蓝猫”的产品。“蓝猫”的侵权事件阵痛并不是个别,只是动漫产业“拿来”的一个案例。
2008年电影《长江七号》造就了一个可爱的“七仔”,首映半月以后就可以在大街小巷,地摊铺面上看到“七仔”的身影。但是当有人问及《长江七号》导演周星驰是否将动漫卡通“七仔”授权给哪个玩具厂商制造时,周星驰一脸无奈,说目前市场上的出现的“七仔”都未经授权,可入“盗版”之列。
有专家表示,当一个成功的动漫形象衍生出一个相当可观的消费市场后,往往被侵权者坐享其成,直接盗用知名动漫形象来分割市场,损害了动漫企业的正常收益,阻碍了产业链的形成。
同时,侵权者使用知名动漫形象来造假售假,会导致该动漫形象及其衍生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不信任感,使得一个好的动漫品牌总是没有办法建立起来。在创作领域,对既有动漫形象和故事的模仿甚至抄袭,不但打击了原创者的积极性,更会导致动漫行业的原创乏力,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整个动漫产业的萎缩。
“网络给动漫形象搭建了一个供其自由舞蹈的舞台,但同样滋生出很多动漫侵权的问题。”王波说,目前很多动漫作品都以网络为传播途径,速度快,覆盖广,消费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接触到大量动漫作品,动漫产品也因此扩大了影响,这是网络对动漫作品有益的一面,但是权利人对作品没有获得相应权益回馈,这是不好的一面。
网络条件下动漫侵权的方式、手段都和以前不同,维权的方式、手段也应该不一样,现在世界各国都在探索,但还没有建立一种有效的模式。
值得庆幸的是,国家版权局将针对现存的侵权现象,加大对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从创意产业的创作、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着眼,进一步加强版权体系建设。本报记者 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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