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总统李明博27日访华时签署了《韩中服刑者移送条约》。根据该条约,今后触犯中国法律在中国坐牢的韩国人,只要本人愿意就可以回国服刑,直到刑满。
据韩联社5月27日报道,《韩中服刑者移送条约》规定,被中国法院判刑坐牢的韩国人可以通过两国相关部门的审查,获准后回国服刑。但移送对象局限于刑期剩余一年以上,且触犯两国都承认的罪行。条约还包括“回国服刑的人可按照本国法律获得减刑”的条款。
然而,在中国服刑的韩国人在当地刑满获释后,在韩国不会显示犯罪前科,但移送到韩国服刑就会留下犯罪记录。截至5月初,在中国监狱服刑的韩国人共有193人,其中大部分都会成为新条约的受益人群。
《韩中服刑者移送条约》需获得韩国国会批准,在两国交换批准书30天后正式开始生效。(环球网 蒋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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