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答问全文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说,“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我国将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逐步取代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
根据补贴方案,国家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城乡居民按50%给予补贴,使推广产品价格达到一般用户和家庭都能接受的价格,保证推广任务的落实。该负责人介绍,用1.5亿只高效照明产品取代现有高耗能照明产品,全国一年可累计节电290亿千瓦时,少排放二氧化碳2900万吨、二氧化硫29万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据测算,大中型节能灯企业生产的节能灯虽然单价较高,但能耗低,使用寿命长达6000小时以上,是白炽灯的6倍,长期使用,既节电又省钱。一只13瓦的节能灯光效相当于60瓦白炽灯,使用610小时后,节能灯节省的电费相当于购买成本(补贴前市场价);使用6000小时,比白炽灯节约128元。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今年4月启动首批5000万只获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采取以企业为补贴对象、由企业将补贴资金让渡给消费者的间接补贴办法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这是我国第一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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