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天发布公告称,我国2008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分别为1915万吨、1065万吨,均比去年的允许额度增长15%。
原油和成品油属于战略性物资,长期以来只许经过国家特许、获得从事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或机构从事进口。但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2年起开始,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口,每年下达进口允许量。
记者了解到,2005年至今,我国非国营原油、成品油进口允许量是逐年扩大的:200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260万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达到700万吨;2006年的进口允许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11%和12%;2007年的原油、成品油进口允许量也分别增长到了1668万吨、926万吨。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高级经济师牛犁表示,相对于我国每年上亿吨的原油进口和三四千万吨的成品油进口,以及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非国营原油、成品油进口允许量确实是杯水车薪,对整个市场供应以及价格不能产生影响,但我国石油市场逐步放开的趋势正在展开,是完全符合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的。截至今年4月20日,我国已有21家非国有企业可以从事原油进口业务,64家非国有企业可以从事成品油油进口业务。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非国有渠道进口的原油并不能自由地在市场销售,必须有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证明,海关才给予放行,铁路部门才给予安排运输计划。一般来说,民营石油企业要么转手把已经获得的进口配额卖给两大集团,要么让配额放在手里作废。
“在目前国际油价持续高位徘徊而国内价格倒挂的情况下,民营企业的原油、成品油进口积极性更是受挫。”牛犁说。海关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我国民营企业进口成品油329.4万吨,仅占今年926万吨允许量的三分之一。
一方面是民营石油企业的进口受挫,另一方面,2005年下半年一度肆虐的“油荒”现象近期又有卷土重来之势。国际油价近日连续突破92、93美元整数关,而由发改委负责调控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则一直按兵不动。
牛犁认为,局部的“油荒”现象并不能说明整体情况,总的来说我国成品油的供需还是平衡的,近年来的市场需求增长已经基本稳定在7%至8%,而国内石油开采量、进口量足以满足市场需求。
国内油品价格倒挂的情况固然会影响市场供应,牛犁认为,石油作为重要能源还基本掌握在国企手中,他们有盈利的需求同样也有社会责任的压力,未来的市场供应还是有保障的,所谓的“油荒”还不严重,短期内国家不会做出调高油价的措施,可能会通过价格补贴缓解供应压力。 (记者 薛黎、上海证券报)
三类企业可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
昨天,商务部发布公告:200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915万吨,成品油1065万吨,比今年均增长15%左右,实现我国对WTO的承诺。
据公告,200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915万吨,比2007年的允许量1668万吨增长14.8%;2008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065万吨,增长15%,所谓成品油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蜡油。
同时,商务部还公布了2008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申请企业的条件、进口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其中,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分为三大类:油品经营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独立进口实绩的外商投资企业。
专家表示,由于国内成品油价往往低于国际,企业进口成品油利润难保,所以企业更关注原油进口。不过,鉴于很多企业没有自己的炼厂,原油进口后无法处理,这些企业在获得资质后多数是将所得“配额”转让。
商务部表示,凡符合条件的原油、成品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记者谭丽雅 张艳/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