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5元。图为家用天然气表。
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1日刊发消息称,自4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5元,同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4月1日本次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北京市范围内销售的民用天然气价格(除使用压缩天然气的管道用户外)将统一调整为2.05元/立方米,按照全市户均用气量18立方米/月计算,每户每月用气增支2.7元。今后价格调整将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操作实施。当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或下调时,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联动公式测算调价水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政府批准,各燃气企业不得擅自进行价格调整。
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以切实减轻气价调整对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和居民天然气分户采暖用户的影响。一是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对北京市低保户和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生活救助。二是制定居民天然气分户采暖用户补贴政策,在下一个采暖季之前公布实施具体补贴方案。三是综合测算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影响,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低保标准。2006年,北京市最低工资调整时,就已相应考虑了气价上涨因素。四是加大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成本监审,促进企业提高内部消化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五是加强天然气价格的市场监测和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价格秩序。
附: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答记者问
问:北京市为什么要进行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答:进行民用气价调整,是政府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的慎重决策。主要考虑是:
一是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我国天然气资源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天然气需求量增长较快。从全国情况看,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预测,2005年至2010年,国内天然气商品量年均增长率为17%,而同期天然气需求量年均增长率将达到26%左右。从我市情况看,北京市是能源缺乏城市,城市所需的天然气百分之百由外部经长输管线购入。2006年全市天然气用量已达到38.4亿立方米,比2001年增长2倍左右,预计2010年全市天然气需求量将达到68亿立方米。
二是天然气价格明显低于其它可替代能源价格。按热值当量测算,目前天然气价格不足成品油价格的30%。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和价格偏低,将加剧供求紧张状况,不利于引导投资和节约用气。同时,与其他同类城市相比,我市居民用气价格处于较低水平。
三是国家上游气价的调整对我市燃气企业经营压力较大。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着手进行了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进一步规范价格管理,逐步提高价格水平,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2005年8月批准陕京管道输气系统供我市天然气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2006年市燃气集团天然气外购成本由此增加5.7亿元以上。若不能疏导上游涨价压力,企业正常经营将受到影响。
为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政府定价有关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对燃气企业天然气销售价格成本进行了审核和专家论证,于2006年9月对本市非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每立方米上调0.15元。 2006年12月22日,又组织召开了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就本市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方案和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问:目前北京市民用天然气价格与全国各大城市相比是什么状况?
答:与全国大中城市相比,本市的民用天然气价格偏低。如天津市的民用天然气价格为2.20元/立方米,上海为2.10元/立方米,武汉为2.30元/立方米,石家庄为2.20元/立方米,太原为2.10元/立方米,而北京市目前民用天然气价格为1.90元/立方米。我市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到2.05元/立方米后,仍处于较低水平。
问:据了解,本次民用气价调整时间比原计划推迟了3个月,为什么?
答:调价时间推迟,主要是结合听证会代表的意见,一是考虑让群众能够欢度“元旦”“春节”两个传统佳节,二是考虑减轻气价调整对居民天然气分户采暖用户的影响,将调价出台时间安排在采暖季之后。
问:本次调价虽然对普通天然气用户影响不大,但对居民天然气分户采暖用户会有一定影响。政府对此有什么考虑?
答:目前,我市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在18立方米左右。按此计算,气价上调0.15元/立方米后,每户月用气增支在2.7元左右,一般家庭应该可以承受。但是对于居民天然气分户采暖用户确实会有一定影响。对此,政府已决定给予这类用户适当补贴。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补贴政策,预计具体补贴方案将在下一个采暖季之前公布实施。
问: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答:为减轻气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众的影响,保障气价调整后群众基本生活,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综合配套工作。一是当气价调整引起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时,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对本市低保户和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生活救助。二是综合测算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影响,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低保标准。2006年,我市最低工资调整时,就已相应考虑了气价上涨因素。
问:政府将如何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
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燃气企业的价格监管力度,强化成本监审,促进企业提高内部消化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同时将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擅自定调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问:价格调整后,企业会采取哪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答:政府将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这些措施包括:
(一)加大技术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供入户检修等便民服务,做到维修及时,确保全市燃气管线和储备调压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城市燃气的安全正常稳定供应。
(二)进一步提高全市统一报修咨询热线“96777”服务质量。保证全天开通,24小时受理用户电话,提供即时上门维修服务。同时,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素质,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在提供银行(19家)代理收取燃气费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推出网上缴费、电话缴费、自助终端缴费、账户划拨等多种缴费形式,为用户缴费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便捷服务。在现有北京银行售气系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其他银行代理售气业务,进一步方便卡表用户购气。
(四)逐步推行安全巡检制度。对全市300余万天然气用户入户进行室内燃气设施免费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确保居民安全使用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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