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从3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据了解,首批实行市场准入的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和畜禽产品等。届时,进入黑龙江省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对未取得相关认证的农产品,现场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在省内市场销售。
据介绍,近期黑龙江省各地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农产品检测资源,并落实专项经费,配齐市场监管人员和快速检测设备。此外,黑龙江省还将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现场检测,推行农产品标签和追溯处理,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作者: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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