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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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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确定未来五年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指导

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发展现状

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通过为社会贫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密切。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是司法行政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于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意义重大。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完成初创阶段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被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体系构架基本形成。几年来,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进一步得以落实,各级政府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逐年加大,2005年度全国财政拨款达3.1亿元人民币。中央财政和部分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的转移支付制度已经建立。各级政府已建立3155个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11705名。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业务不断发展。2005年度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3665件。法律援助工作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环境良好。同时,也应当看到,法律援助的提供能力与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与其应当发挥的职能作用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的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决定》的要求,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积极有为,努力奋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围绕基本满足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等能力建设,努力形成理念先进、体系健全、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二)工作原则。 "十一五"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从困难群众的需要出发,完善制度,强化职能,加快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前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中,进一步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责任。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指导工作力度,整体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根据东中西部发展状况的差别,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发展。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运用改革的办法,认真研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探索适合国情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模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使法律援助事业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下大力气增强法律援助工作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效率,基本满足困难群众获得必要合格的法律援助的需求,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

根据发展目标,"十一五"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大中城市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90%,一般地区达到50%。

--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畅通。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保证公民方便快捷到达法律援助机构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县以上各级政府普遍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到2010年,力争各级财政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提供能力不断增强。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和本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规定的困难公民都能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合理上调经济困难标准,使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围绕实现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争取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责任,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和基础设施能够适应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

--基本形成一套体系健全、制度完备、管理有效、运作规范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律援助队伍。

--立足现实,自主创新,充分调动和有效使用法律援助资源,以有限的资源服务于尽可能多的困难群众,全面实现"十一五"期间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目标。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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