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地方税(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剔除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4029.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9%。
董树奎表示,在过去的3年中,地方税收入年均增长26.37%,地方税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他指出,2008年将着力推进地方税制改革,做好改革资源税、改革耕地占用税、稳步推进物业税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董树奎强调,根据十七大报告精神,研究完善和改革地方税制,要把握好四个原则:有利于促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强化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利于完善省以下政府财权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有利于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本报记者 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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