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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公关环境
中央外宣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 彭 波: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造成极大的危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迅猛,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网民总数接近五亿,这些给公关行为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但同时,由于目前网络公关相关的法律不够健全,也使得一些不法之徒有了可乘之机。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非法网络公关制造虚假民意,使大众对互联网的安全可靠产生了怀疑,损害了互联网的利益。
其次,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损害了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需要竞争,但应是有序的竞争,而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是无序的竞争。
第三,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颠倒是非黑白,使广大消费者无所适从,深受其害。
第四,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严重危害了中国企业生存和发展环境。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使企业经营成本大大提高,最终这些成本还是要由老百姓买单。
第五,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损害了整个公关业的形象,损害了中国公关业的可持续发展,损害了整个公关业的根本利益。
这一次,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网络公关的专项行动符合民意,符合民心,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符合中国企业的利益,也符合中国公关业的利益,意义重大。此次打击的重点在商业领域,就是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制造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我们并不反对网络公关行为,而且提倡网络公关行为、鼓励正当合法的网络公关行为。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平台,特别是对于企业提升形象、提升品牌、进行营销是很好的平台。我们鼓励企业,鼓励公关公司用好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开展公关活动,但是我们反对恶劣的利用互联网损人利己的行为。
我们应正确区分正当公关行为与非法公关行为,良性的商业竞争行为与恶意的竞争行为,有组织的行为和个人的行为,舆论监督行为和诬陷诽谤行为,要掌握界限进行精准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