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定论“坑师案”被质疑“有欠谨慎”

2010年12月20日14: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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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力量挑大梁有局限性

然而,在民间力量挑起学术打假大梁的背景下,“要求无权无势的民间人士在打假前先做成‘铁案’,未免强人所难。”张鸣同时说,“方舟子虽然影响力大,但他毕竟属于民间人士,在‘学官’力量强大的环境里,要一个单打独斗的人做成‘铁案’,阻力可想而知。而且,从法律层面讲,还有可能违法。”

“学术机构像现在一样瘫痪不起作用的话,任何指控和争论都容易变成口水仗和派别斗争。”邓晓芒也如此说。

张鸣表示,由于中国的学术打假目前主要靠民间力量,这注定了打假手段往往比较“生猛”,由于缺乏相对准确的信息来源,得出的结论也“不那么准确”,行为方式也比较难约束,因此,难免呈现出“一团乱”的打假局面。

方舟子也坦言:“由个人力量进行学术打假,精力和资源有限,不够权威,不是规范的做法,是制度缺失时的无奈之举。”

至于当前应如何去做,王里呼吁扎实的打假作风和平和的讨论心态,“这是所谓学术打假的最基本素质。”

方舟子则告诉记者,揭露造假要扎实,讲证据,“但是揭露造假不是学术讨论,不必非要‘平和’。”邓晓芒教授在这一点上认同方舟子的看法,他表示,当前既然仍是以民间力量为主来进行打假,那么就应该肯定它的正面作用。邓晓芒还表示,网上信息正是民间打假的重要渠道。

“民间打假有它难以克服的局限性,比如在打假者的学术水平、认证资质、中立性和公信力上,都可能有所欠缺。”张鸣提出,要让中国的学术打假路走得更稳健,可借鉴国外治学的经验,在当前学界中培育出一个拥有共同是非观和学术道德底线的“学术共同体”,是一条可行的途径。

在国外高校的“学术共同体”内,对于学术造假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运作规则。“对学者来说,一旦抄袭的文章被公布,学者往往要承受巨大的声誉损失,并从此难以在‘共同体’内立足。”张鸣说,“即使他狡赖,‘共同体’内也有校务委员会等机构来负责仲裁,由专家来负责认定。一般不需司法力量介入,就能比较平和、公允地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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