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民间力量“主刀”学术打假不容易
方舟子定论“坑师案”被质疑“有欠谨慎”
2007年9月,有网友匿名发文称,时任武汉大学哲学院教授邓晓芒(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编者注)在以其译作《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申报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故意省略了该书的校对者、邓的恩师杨祖陶教授的名字,以个人译作的名义申报并获得哲学类一等奖,独吞了荣誉和奖金。这被称为“坑师案”。
今年11月1日,素有“打假斗士”之称的方舟子在微博上引用网上说法,认定邓晓芒“坑师”。11月8日,邓晓芒发表《邓晓芒给方舟子先生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否认“坑师”,并称打假应有足够扎实的证据才能开口,方舟子在此问题上“明显有欠谨慎”。
12月18日,方舟子和邓晓芒分别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尽管两人仍然坚持己见,但都认为“学术打假并不容易”。
“坑师”与否,仍然存疑
《公开信》称,由于教育部规定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因此邓晓芒在申报表中将杨祖陶列为“合作者”,并在提交前“由杨老师夫妇过了目”。至于“独吞奖金”,信中披露,此次奖项教育部并未发奖金,而是由武汉大学把奖项作为业绩分,折合4万元,是对半分,分别打在邓、杨的账户里的,“有案可查”。邓晓芒还随信贴出奖状照片,上面印着“邓晓芒译,杨祖陶校”。
“这足见共同获奖的是两人,方舟子说我独吞荣誉和奖金,没有令人信服的依据。”邓晓芒说。
11月9日,方舟子在博客中回应《公开信》时坦承“没看到获奖证书是怎么写的”,不过,“当年教育部发布的《获奖名单》中,获奖者只有邓晓芒一个人。”
“这是根据能够掌握的公开资源做的查证。”12月18日,方舟子解释称,“从杨祖陶先生近期写的文章透露出来的信息,以及公开的资料看,我认为邓是有问题的。”
方舟子说,前一届优秀成果奖,邓晓芒就是与别人一起得的奖。这届《获奖名单》上,也有多人获奖的情况,“为何别人能多人获奖,你的就不能?”
记者查阅教育部2006年和2005年的评奖通知发现,申报要求不尽相同。在2006年的“申报资格”一栏中,确有规定要求“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不予受理”。而2005年此栏中只规定了“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对申报人数没有限制。
邓晓芒认为,方舟子误读了《公开信》。虽然当年教育部规定只准一人申报,但并不排除在公布时会把合作者列入,实际上确实不止一种渠道公布了《获奖名单》,“我手头就有一本精印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册》,一等奖哲学类中列的就是我和杨祖陶两个名字。”邓晓芒说。
“他在没有找到最重要的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份网上容易搜获的《获奖名单》和网上对杨祖陶先生想法的个别猜测,就认定我‘独吞荣誉’,是说不过去的。”邓晓芒说,“现在获奖证书已经在网上发了,他为什么不去找一下呢?”
对此,方舟子回应称,“我见到在网上出示的获奖证书照片,说是上面有杨先生的名字。我想问一句,杨祖陶先生手上有获奖证书吗?”
“只要杨祖陶先生出来明确说句话,事情就会水落石出。”邓晓芒说,可“三年多来,我们几乎没有联系。我不知道杨祖陶先生怎么想的,他也从来没有直接对我说过。”
受邓晓芒委托发布《公开信》的王里先生证实,杨祖陶先生至今对此没有过明确说法。“只听说杨先生年事已高,听力视力不济,不便打扰,所以不能提供更多的信息。”记者试图联系杨祖陶先生,但截至发稿,没有得到回应。
“目前没有什么新证据能让我改变看法,也没有什么补充的。”方舟子说。至于奖金,“如果邓晓芒所说属实”,他愿为自己“引用别人的说法”称他“独吞奖金”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