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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2011-05-06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新世纪我国开展的第一次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这次普查的登记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国人。登记原则是按现有人口登记,即每个人都在其居住的普查区登记。对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收集相关信息。普查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登记方法主要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与历次普查相比,此次普查情况极为复杂,困难程度空前,任务十分艰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广大普查工作者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前期各项工作任务:组建了省、市、县、乡、村各级普查机构;制定了普查工作规划和进度图;层层开展了普查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落实了普查工作经费;制作了各级普查所需物资;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宣传动员;选调了60多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并逐级开展了业务培训;完成了全省4.5万个普查小区名称和行政区划代码的核实、边界认定和地图绘制;开展了户口整顿暨流动人口清查;完成了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组织了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对普查数据进行了快速汇总;完成了普查表编码、光电录入和审核汇总,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目前,全省人口普查工作即将转入普查数据的发布及解读、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应用阶段。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整体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人口普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及时协调处理了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问题。
(二)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省人口普查办公室通过广泛调研,及时形成了“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突出政府行为,狠抓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体现四川特色,注重成果运用”的总体思路。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及业务培训、城镇人口、流动人口作为重点,强化清查摸底和户口整顿工作。
(三)组织有力,针对性强。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前对普查形势和结果反复进行研判,梳理可能影响普查形势和结果的各种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应对措施,创造性地编制了《普查摸底表》和《流出人口流向统计表》,从普查小区开始层层控制质量,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
(四)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省统计局注意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省统计局先后与宣传、公安、计生、民政、教育、卫生、监察、建设、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广电、法制、省军区、武警总队等部门联合下发了一系列工作文件,共同推动全省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肃认真,依法普查。全省上下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和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广大普查人员在户口整顿、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三个阶段都坚持做到百分之百入户,历尽千辛万苦认真查找和核实每一个居民的信息,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在这个过程中,全省有1名普查人员因公付出了生命,57名普查人员因公伤残。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1号)
四川省统计局
2011年5月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年平均减少0.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4]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255人,占49.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5510249人,占93.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907951人,占6.1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632394人,减少1.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59659人,增长1.12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36824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904502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805685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784652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470人上升为667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7587人上升为1124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9358人上升为3488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2960人下降为34627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3770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84246人,文盲率[6]由7.64 %下降为5.44%,下降2.20个百分点。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户籍人口包括: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居住在本村(居)委会或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的人;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离开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半年以上的人和居住在本户,户口待定的人,以及驻川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