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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年)以前,贵州为荆州西南裔。属于“荆楚”之一部。春秋时期 属于牂牁国之辖地,其政治中心叫夜郎邑(今安顺一带)。春秋末期,牂牁北部领土,仍以夜郎邑为中心,定国号为“夜郎”战国时期 归属南夷夜郎国。[2]
汉朝
由牂牁郡所辖。
唐朝
属矩州,宋朝时期称贵阳为“贵州”。
元朝
1279年(至元十六年) 设立八番罗甸宣慰司。1282年(至元十九年) 设立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1292年(至元二十九年) 顺元、八番两宣慰司合并,设立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于贵阳,仍然称作贵州,但元朝统治者称顺元城。
明朝
1413年(永乐十一年) 设立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于贵阳,贵州正式成为明朝的第13个行省。
1568年(隆庆二年) 移程番府(现今惠水县)到贵州城(即今贵阳市区)。
1569年(隆庆三年)3月更改程番府为贵阳府,“贵阳”作为行政区域的名称。
1586年(万历十四年) 设立新贵县隶贵阳府。
1601年(万历二十九年) 升格贵阳府为贵阳军民府。
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划新贵县、定番州地之一部分置贵定县,隶属贵阳军民府。
1631年(崇祯四年) 以宋氏亲领洪边十二马头地置开州(今开阳县)。明末贵阳军民府辖新贵县、贵定县、开州(今开阳县)、广顺州(今属长顺县)、定番州(今惠水县),亲领四个长官司。[2]
清朝
1659年(清朝顺治十六年)设立了贵州巡抚驻贵阳军民府。至1666年(康熙五年) 移云贵总督驻贵阳。
1687年(康熙二十六年)以贵州卫、贵州前卫地置贵筑县,与新贵县同城,改贵阳军民府为贵阳府。
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新贵县并入贵筑县。
1749年(乾隆十四年)贵阳府统辖贵筑县、贵定县、龙里县、修文县、开州(今开阳县)、定番州(今惠水县)、广顺州(今属长顺县)、长寨厅(今属长顺县)。 1881年(光绪七年)增辖罗斛厅(今罗甸县)。清末贵阳府辖四县三州一厅,即贵筑县、贵定县、龙里县、修文县、开州(今开阳县)、广顺州(今长顺县)、定番州(今惠水县)、罗斛厅(今罗甸县)。
中华民国时期
1914年(民国3年)废贵阳府并设立贵阳县,此前的贵筑县移驻至扎佐,后移至息烽,改名为息烽县。当时贵州为道治分三道,贵阳县属于黔中道。
1920年(民国9年) 废黔中道,贵阳县直属贵州省长公署。
1936年(民国25年) 贵州省分设八个行政督察区,贵阳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37年(民国26年) 贵阳县直属省政府管辖。
1941年(民国30年) 7月1日,贵阳市正式成立,撤销贵阳县,另设贵筑县驻花溪。
1944年(民国33年) 贵阳市设九个区,其中一至五区为城区,六至九区为郊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11月15日,贵阳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1月2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成立。
1949年11月24日,贵阳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修文成立,辖修文、龙里、贵定、息烽、开阳、贵筑、清镇、惠水、瓮安、长顺、罗甸十一个县。
1950年5月,贵阳市划分为七个区。一至四区为城区,五至七区为郊区。 1952年,贵阳行政专署撤销,设贵定专区。
1954年,贵筑县划归贵阳市管辖。
1955年春,贵阳市人民政府改称贵阳市人民委员会。
1957年,撤销贵筑县,将原贵筑县大部分地区划入贵阳市,将原安顺专区的清镇、修文、开阳三个县及原属黔南州的惠水县划归贵阳市管辖。
1958年2月,接管贵筑县辖区。1963年10月 开阳县划归遵义专署,修文县、清镇县划归安顺专署,惠水县划归黔南自治州。
1973年6月,建立白云区。
1992年,清镇撤县设市。
1993年6月,撤销花溪区小河镇、南明区小河街道办事处,成立市辖副县级小河镇。
1996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原由安顺地区管辖的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划归贵阳市管辖。
2000年4月金阳新区宣布开始建设。
2001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贵阳市小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