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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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贵阳市 工业园 八通一平 经济技术开发区

筑党发〔2009〕15号

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2009年7月3日)

为振兴我市工业经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集聚辐射作用,进一步夯实工业经济发展基础,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工业经济若干政策的意见》(筑党发〔2009〕14号)、《贵阳市六大产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前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及工业经济发展现状,制定本意见。

一、工业园区建设思路及目标

(一)园区建设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业园区化、园区标准化、布局专业化、机制市场化的要求,配套完善、整合提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将工业园区建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承载力强的工业发展平台,为重点产业招商和优势产业的培育创造条件,促进工业经济规模化、集聚式发展。

(二)园区建设目标

到2012年,基本形成产业分布合理、特色突出、功能基本完善、有较强配套能力的工业园区发展格局,规模以上企业相对聚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按照一类工业园区实现“八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公路、铁路、通讯、供气、雨污管网、场地平整)、二类工业园区实现“六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公路、通讯、雨污管网、场地平整)、三类工业园区实现“五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公路、通讯、场地平整)的要求,力争通过四年的努力,把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麦架—沙文高新技术产业园)、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孟关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建设成为一类工业园区水平,把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息烽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白云铝工业基地、清镇煤化工、铝工业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及龙洞堡食品工业园、修文扎佐医药工业园、乌当医药食品工业园等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二类工业园区以上水平,其他各区(市、县)自建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三类工业园区以上水平。

二、工业园区建设投资主体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是工业园区所在区(市、县)政府,市政府主要负责与园区衔接的铁路、大公路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市、县)负责工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重点支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麦架—沙文高新技术产业园)和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河—孟关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区(市、县)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建设工业园区,支持通过搭建投融资平台为园区建设筹集资金。

三、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措施

(一)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各区(市、县)、贵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要在全市工业整体布局的基础上,力争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工业园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完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严禁各地擅自布局工业项目,严禁不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项目入园发展。对功能定位模糊、产业关联度差、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在建工业园区,要加大调整力度。

各区(市、县)新洽谈项目若与所在地工业园区规划相冲突的,只要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贵阳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可由市政府按照全市工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布局。

(二)加强资源整合、合理集聚产业。全面整合现有工业园区资源,装备制造业主要向小河—孟关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铝及铝加工产业主要向白云铝工业基地、清镇煤化工、铝工业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集中;磷煤化工产业主要向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息烽磷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集中;煤及煤化工产业主要向清镇煤化工、铝工业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基地集中;特色食品产业主要向南明区龙洞堡食品工业园和乌当区医药食品工业园集中;药业要以益佰制药生产基地、同济堂制药生产基地及修文扎佐医药工业园、乌当医药食品工业园为主进行整合,提高产业的集中度;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向麦架—沙文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阳新区集中。

(三)创新开发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鼓励工业园区设立投资公司或与各类投融资公司合作,参与土地一级开发,通过生产要素整合、配置,吸引银行、企业、社会资金,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开发建设。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或自主建设“区中园”、“园中园”。对各类社会资金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功能性、基础性项目的,政府将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土地使用权、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出让为条件,实施特许经营,采用BT、BOT、BO、独资、合作等形式,大力引进各类资本投入;二是充分激活民营资本,多方直接融资投入;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投入,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快融资平台建设。改革投融资体制,采取政府投资引导、市场化运作、银政企合作等融资模式,搭建投融资平台。发挥市工业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级国有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四、加大工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扶持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银行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投入。从2009—2012年,由市政府整合各项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专项用于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市、县)每年都要安排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本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对部分融资能力相对较弱的区(市、县),可采取“市借区还”的办法,由市统筹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打捆融资,多渠道解决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筹措问题。

(二)实行工业园区税收留存。对市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工业园区,以2008年为基数,对工业园区上划市财政的共享收入,2009—2012年增量部分的50%返还区(市、县)用于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行工业园区市本级土地收益返还。将不低于工业园区市本级土地收益的60%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市、区(市、县)每年提取不少于本级可用部分的5%的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保障工业园区发展用地。全市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工业用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用于工业园区,并优先安排用于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急需的用地特事特办,缩短土地供地期。

五、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组织协调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经贸、财政、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贵阳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日常事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业园区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精力、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各区(市、县)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具体抓;市经贸委、市发改委要加强指导及协调服务工作,市财政、规划、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支持工业园区发展。

(二)强化考核。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工业园区建设评价考核办法,并纳入市级目标管理考核。各区(市、县)、高新区每季度要向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地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市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集一次工业园区建设调度会,每年对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给予重奖;对发展又好又快的加大扶持力度;对成效不大、发展滞后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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