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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产生于1976年的孟加拉。
一位刚从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归国的教授,与一名正在做竹板凳的农村妇女攀谈,得知她辛苦工作,但收获微薄。细问下去,原来她买材料的钱来自高利贷。
这位名叫穆罕默德•尤诺斯(MuhammadYunus)的教授大受震撼,当年即在孟加拉的Jobra村创办了乡村银行(GrameenBank,GB)。1983年,当局允许其注册为银行。这被普遍认为是全球第一家小额信贷组织。
几乎同时,小额信贷在拉美地区也开始登场。目前,各国都开始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小额信贷体制。
小额信贷组织从性质上可分为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和商业性、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机构。
后者可分三类。一类是规模扩大型,比如,从非政府组织(NGO)转变成正规金融机构;一类是降低规模型,如大的商业银行下设小额信贷部;一类是绿色田野型(Green Field),从成立开始就专职做小额信贷。
从运作方式分,可分为零售性小额信贷机构和批发性小额信贷机构。
批发性小额信贷机构专门从事批发贷款业务,它们从大机构获取资金,再将资金批发给其他小额信贷机构。东南亚和拉美国家有这种机构,东欧和中亚也有过个案。
零售性小额信贷机构可分为四类:小组借贷模式(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个人借贷模式、村银行(社区性银行)模式,以及前三者之间的混合模式。
上述这些模式全球各大洲都存在,但小额信贷在各个国家发展不平衡。且小额信贷主要在发展中国家繁荣,发达国家较少。
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处于第二梯队的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
目前,小额信贷的一个新的趋势是,一些大的国际金融机构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涉足小额信贷。东欧和中亚近几年商业性小额信贷发展比较快,主要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德国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咨询机构和投资公司以结成联盟的形式来操作。
虽然小额信贷已漫延至全球,但全球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性低,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机构占比只有10%。
造成这一现象有受几大因素影响:合法性、外部信用环境、经济状况和自然条件、内部管理水平以及资金供应问题。(文章来源:财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