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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罩在淡马锡“光环”之下的富登信贷初入中国市场时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人们好奇的是,这个金融大鳄如何在中国找“小”钱。
如今,经过了四年的磨合,富登信贷的“淡马锡微贷模式”已逐渐完成了它“本土化”的蜕变,24家分支机构(含区域总部)全部实现盈利。
开业至今,富登信贷(四川)公司的平均贷款额度18万元,贷款余额单笔20万元以下放款客户数占到余额笔数的近80%,信用贷款客户占到总数的八成。
在其首席执行官柯文龙看来,长周期、小额度的信用贷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助力实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但同时,更重要的是降低融资成本,完善评估体系,从根本上建立一个更加成熟的小贷市场。
小额度,长周期
第一财经日报:通常来讲,小贷公司的贷款期限都偏短,3~6个月的最常见,很少有超过一年的。但是,富登小贷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到5年,为什么会设计这么长的还款周期?
柯文龙:的确,从整个行业来看,小额贷款的借贷周期都是比较短的,还有一部分小贷公司可以“随借随还”。但这样的产品设计在给客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大投机空间。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小贷公司都把短周期、高收益的“过桥”贷款当成了主营业务,这在业内也不是什么秘密。但对我们而言更希望把资金借给有长远而稳定规划的企业,而不只是做两三个月的周转之用。
目前,我们审核一次,最长可以贷5年的时间。这也是富登的运营思路,我们希望每笔贷款都能真正地投入到实体经济当中,只要这笔贷款的用途是和企业发展相关,例如买原材料、建厂房等,我们就会支持。
当然,由于贷款期限很长,我们对于这类客户的要求也会比较高,通常都是发展比较成熟的企业,至少要经营2年以上,一般2年以下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可能就不行了。
日报:小额度的信用贷款风险高、成本高、收入低,相比中资小贷公司,为什么外资小贷公司似乎更青睐这个“高难度”的市场?
柯文龙:从2009年第一家分支机构开业到2011年底,富登信贷四川公司的平均贷款金额约为16.8万元。从贷款规模上来看,富登小贷最大放款额上限为600万元,最低放款额为1万元。其中,贷款余额单笔20万元以下放款客户数占到余额笔数的近80%。
为什么外资小贷公司大都选择做“小而分散”的信用贷款?我认为除了公司战略定位的主观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具备“资金”和“技术”两个客观条件。
一方面,外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比较大,再加上有母公司的支持,即便是不能获得银行贷款,后续融资也比较有保障。只有“盘子”大了,才有可能做“小”,做“散”。
而通常本土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比较小,大部分在5000万~1亿元左右,“盘子”太小,只有贷款额度高一点,运营成本才能降下来,盈利水平才能上去。
另一方面,贷款额度越小越散,对IT系统、风控技术的要求也越高。一般本土的小贷公司资本金有限,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大量资金投在这上面。
“淡马锡微贷模式”的“中国化”
日报:关于富登IT系统的建设方面,你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柯文龙:总部IT系统前期投入约3000万~4000万,还没有算上每年的维护,这是一笔很大的投资。但一旦整个系统建立起来,不管以后开设多少家分公司都可以使用。
这整套微贷模式的最初模板是从淡马锡过来的,因为淡马锡在印度、巴基斯坦、印尼等地都有投资小贷市场,微贷技术也已经很成熟了,所以我们会把之前积累的经验带入中国。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因为地域、经济、文化的不同,模版中的很多指标都要重新设定和调整。但是,不论怎样“本地化”,核心的风控标准和技术基本还是一样的。
“淡马锡微贷模式”就是一种依照当地特色将国际化的微型融资经验不断调试优化的商业模式。它具有“可大量复制”、“行为导向信用甄别”、“利润完全覆盖风险”、“凡事以客户为中心”和“信息数字化管理”等特点,同时可以大大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
日报:在你看来,目前中国小贷行业面临最核心的问题是什么?应该如何解决?
柯文龙:我认为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小贷公司的资金成本过高。这主要是由两方面造成,一是小贷公司的杠杆率太低只有1∶0.5;二是融资渠道太少。
这带来一个恶性循环,因为杠杆率太低,股东回报率也低,为了提高收益小贷公司不得不转向大额贷款、过桥贷款,因为运营成本更低,收益更高。另外,还有一个途径就是去做信用贷款,因为风险高,定价也高。
我认为可以先让一小部分小贷公司做个试点,慢慢地放开。这样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压力也要小一些。总体来说,放开限制是必然的趋势,但实施过程应该是审慎的,因为这个市场还不够成熟。
日报:你认为在中国建立一个成熟的小贷市场还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努力?
柯文龙:从监管部门来讲,可以建立一个小贷公司的评估体系,对小贷公司做一个评级、分类。然后,对于一些评级较高的,做得比较好的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可以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随着小贷公司数量的日益增多,这样一个区别化的监管标准和政策导向,一方面可以鼓励优秀的小贷公司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慢慢将不合规的小贷公司淘汰出去。
另外,监管部门还应该对小贷公司的贷款用途加以明确的规定,贷款必须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这样资金才能真正地流向实体经济,小贷公司存在的根本价值才能得以体现。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