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决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013年11月16日09:1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 经营性 征地范围 二级市场 征地程序 三中全会

中国网11月15日讯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发布。《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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