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推行地方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2013年11月16日08: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三中全会 廉洁政治 权力制约 领导干部 惩治和预防腐败 民主集中制 领导体制 决策公开 政治清明

中新网11月15日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播发。《决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决定》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决定》提出,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

《决定》提出,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决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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