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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开放天津、上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决定后,天津的开发开放开始启动。1986年8月,邓小平在视察天津开发区时曾指示,天津要利用优势,胆子大点,加快发展,并题词“开发区大有希望”。
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一直十分重视。天津市党委、政府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1994年,作出了开发建设滨海新区战略决策。天津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临海地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海岸线153公里,常住人口140万。
根据国家发改委指导下的滨海新区“十一五”规划方案,滨海新区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的北方对外开放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
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滨海新区的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外贸出口分别增长17.5、16.1和45倍,世界500强中70多家跨国公司在新区投资了152家企业,滨海新区已成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热土。
2006年5月26日,国家发布了《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批复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天津市委也随即对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全面部署,标志着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新区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于提升京津冀乃至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陈述张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