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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药品短缺问题一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今天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曾益新先生作介绍。
2017-06-28 10:00:24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中国网 宗超摄)
曾益新:
按照发布会安排,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有关情况。
药品短缺是一个全球性难题。目前我国药品短缺问题主要是临床必需的药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不高,供应保障政策不够细化、相关环节衔接不够顺畅,部分药品临床供应紧张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患者用药、危及群众健康。
2017-06-28 10:01:52
曾益新:
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药品短缺问题,明确要求抓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送审稿,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4月18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审议了《意见》,就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日《意见》已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8个部门印发实施,详细内容大家可以查阅文件。
2017-06-28 10:03:04
曾益新:
借此机会,我先向媒体的朋友们介绍一下《意见》两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强调问题导向,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首先通过监测发现苗头性问题。在目前每个省份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综合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我们同步开展了短缺药品的监测分析工作,目前梳理出了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近段时间会同工信部、国资委、食药监总局等部门,已经一揽子解决了近50种清单内药品的短缺问题。
2017-06-28 10:03:29
曾益新:
二是强调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会商联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主要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组成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协作配合、有效联动,我们已经拟订了具体明确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国家层面重点围绕国家级短缺药品清单内品种,组织开展短缺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评估,研究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重大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跨省短缺问题。省级主要是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增强综合应对能力。
2017-06-28 10:04:09
曾益新:
《意见》主要由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3个部分组成,突出了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梳理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措施,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主线,注重完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一揽子改革政策和管理措施,这有利于强化政府解决市场外部性问题的预期和合力,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深化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恢复短缺药品供应的积极性和活力。
2017-06-28 10:04:53
曾益新:
同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涉及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关系患者、医疗机构、生产流通企业、行业学协会等方方面面,参与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应对难度大,也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风险防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老百姓基本用药需求这样一个民生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文件发布后,确保文件精神和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力争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谢谢大家!
2017-06-28 1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