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吹风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发布时间: 2015-06-03 15:15:07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杨霄霄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政策吹风会  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

主持人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本周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和创业工作。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国务院审改办负责人王峰先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王主任做介绍。

王峰: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就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审批中介服务这项工作跟大家进行交流。大家手头都有一份材料,这份材料还是比较详细的。下面请大家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主持人 胡凯红: 谢谢王主任,请信部长介绍情况。

信长星: 欢迎大家来参加这个吹风会!今天的任务是给大家介绍本周二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的关于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新政策,相关材料都已经提供给大家了,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主持人 胡凯红: 下面进行提问,提问前通报所在机构。

国际广播电视台记者: 王主任,为什么要在现在这个时期出台清理规范,这对其他的中介机构会有什么影响?清理“红顶中介”也不是一年的时间就行,这一次能够清理到什么程度?谢谢您。

王峰: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出台这个文件。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大家知道,近两年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的就是要激发企业的活力,激发市场活力。国务院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了几轮取消下放现在保留不到一千项。下一步还要进一步清理,国务院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还要进一步压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陆续听到一些反映,与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一些中介服务环节出现了不少问题。

王峰: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要求企业等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政府部门审批必要条件的有偿服务。企业要通过审批就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来给他提供这些材料。现在存在的问题:

王峰: 第一,这样的中介服务的事项太多,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检测、认证、认定、咨询、评估、评价等等中介服务材料,种类、数量繁多。

第二,中介服务时间很长,现在审批事项减少了,保留的审批事项也在不断加快进度,但企业仍需把大量的时间精力都放在中介服务这个环节上,结果办事时间仍然很长。

第三,中介服务收费乱。中介服务是需要收费的,因为它要靠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条件提供有偿服务,但是现在收费情况还不规范,整体而言费用偏高,企业负担比较重。

第四,垄断现象突出。一些审批部门在企业申报项目时,要求企业必须到他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这方面的材料。否则就很难获得审批,企业没有选择余地,这就有些不公平。

第五,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一是部分中介机构本身就是审批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或者主管的行业协会;二是有些审批部门有现职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机构里面兼职或者是任职。这些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很难保障中介服务的公正合理。

王峰: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走到今天,如果再不治理这个问题就会消解改革的成果,从这个角度来讲,清理规范行政中介服务事项也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第一个问题。

王峰: 第二个问题是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最终目的就是进一步给企业“松绑”,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兴业创业,这也是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对于中介机构来讲,就是要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实现中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政府来讲,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消除腐败根源,推进依法履行职责。

王峰: 第三个问题是“红顶中介”,大家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称谓,顾名思义,就是其背后有官方色彩、官方背景。“红顶中介”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属于审批部门所属单位,具有垄断性,如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或者主管的协会。二是虽然不是审批部门所属单位,但是其指定的服务机构。三是政府一些人员在里面兼职、任职。这次清理规范,明确提出要切断中介服务与审批部门的利益关联:一是要求脱钩,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二是严禁指定服务,要让企业能够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三是在中介服务机构任职的政府人员必须要退出。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中国日报记者: 请信部长介绍一下,这一次国务院出台新形势下促进就业创业的背景是什么?另外,有什么主要的政策亮点?谢谢。

信长星: 我想大的背景和政策的内容,背景材料里面已经提供了,我想根据我的理解再跟你沟通一下看法。

说背景的话,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它是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完善,也是创业扶持政策的创新。我个人有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喻,就是借助工业4.0的提法,我个人认为即将出台的就业创业这个政策是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4.0版。什么意思我稍微介绍一下,中国积极就业政策是2002年开始出台的,2002年9月当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请注意这里面的措词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信长星: 这个文件是确定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框架,我认为可以说是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1.0版,2.0是什么时候?当时的2002年的文件确定是有关政策执行期为三年,三年满了以后怎么办?当时研究根据新的情况,这些政策不光要继续延续,还要扩充和完善。2005年11月国务院又下发了一个文件叫《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继续执行并且进行充实完善,这是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2.0版。3.0版,大家知道2007年中国颁布了首部《就业促进法》,把积极就业政策许多内容都上升为法律,2008年的时候国务院又下发了一个文件叫《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实际上把已有的政策更加固定下来了。

信长星: 真正的3.0版是在应对金融危机的时候,根据那个形势及时出台了一整套政策,到了2009年初国务院下发了一个《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大家知道,称之为“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过去政策基础上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特殊情况,出台了一整套包括运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用、允许困难企业缓交社会保险,通过各种服务给这些转岗的人员进行培训、再就业服务等等一整套的政策。到了本周国务院研究的就业创业的意见,实际上是围绕着如何进一步促进就业,特别是如何进一步促进创业出台一整套政策,有很多的亮点。

信长星: 回答第二个问题,最突出的亮点,刚才那一番介绍实际上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就是说在几个方面都有许多的亮点,在背景材料里面都介绍了,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方面有四个方面的要求,促进创业方面有八个方面的要求,就业创业服务培训方面等等都有很多。

信长星: 要说最大的亮点或者说最突出的变化,就是把“创业”突出出来了,刚才介绍文件名字的时候我特意把文件抄下来,最早的文件叫“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标准的对象是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2002年的时候;到的2005年的时候就变成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已经把“就业和再就业”结合在一起了;到了2008年的时候叫“促进就业”,更加突出了就业。这次准备出台的文件,把就业和创业结合在一起,就是说更加有效的是把就业和创业结合在一起。实际上,在这之前我们的就业方针已经有所变化,过去的就业方针是三句话,叫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十八大在后面加了五个字,叫“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如何鼓励创业呢?新一届政府提出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个新引擎,如何来把这个新引擎打造好,需要一整套的政策,所以在这个文件里面特别强调了这个创业。

信长星: 在整个文件的第二部分做了专门的阐述,从八个方面,包括:一是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实际上就是降低门槛的问题。二是培育创业创新的公众平台,低成本的创业空间。三是创业者最难解决的问题,都普遍面临的问题就是融资,培育融资机构。四是对这些创业人员提供贷款,过去创业贷款是小额担保贷款,面向不同的人群是不同的额度,原来的一般的下岗失业人员是5万,大学生是10万,面向妇女创业者是8万,并没有说对哪一类人员有歧视的意思,只是不同时期出台的不同政策额度不一样,这次统一按高的来,提高到10万。五是减税降费。六是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我们感觉到真正创业最有成长前景的是高校毕业生,但是能够短时间内做得比较好的是和科技转化成果结合在一起,这种创业是最快的。七是农村劳动力创业。八是创业氛围和环境的问题。实际上还可以有第九,在就业服务里面还有一条是提供创业服务,那个是跟就业服务结合在一起的。最大的亮点就是突出了创业,真正体现了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抓住了创业就业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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