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基本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4-08-21 09:38:16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新办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保险风险管理 保险资金运用 加快发展 保险创新 国新

经济日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一、新“国十条”提出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这也是在国务院的正式文件中第一次提出,是出于什么考虑?二、新“国十条”出台的第二天,国务院又发了《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意见》,其中也提到积极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另外特别提到要使更多的保险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保监会下一步在这方面,特别是资金运用方面,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2014-08-20 11:30:25

李朴民:

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无论是在文件起草中还是在出台后,都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我理解,现代保险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现代服务业中具有代表性的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运用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创造需求,实现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机衔接。保险服务与社会治理相互交融,商业机制与政府管理密切结合的产业。总体上来说,现代保险服务业有这样的内涵。

与传统保险业相比,现代保险服务业还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新”、一是“广”。所谓“新”,是指现代保险服务业是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产物,它既包括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保险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保险业务的改造和提升。所谓“广”,是指现代保险服务业不仅包括商业保险服务,也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灾害救助中能够市场化运作的保险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保险服务业是一个大保险业的概念。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就是要求保险业以全新的定位融入新时期国家发展的战略之中,使其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2014-08-20 11:30:41

王祖继:

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保险业在创新资金运用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改革,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前一段我们在拓宽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方面做了很大的改革,放宽了股权和不动产的投资范围,增加了创业板等可投资产品。同时,我们推动基础设施的债权计划注册制改革,实施大类资产比例的监管,简化程序,探索债股结合的创新,推进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调动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增加了市场主体的投资风险意识,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应该说效果很好。

新“国十条”在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方面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是要求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创新资金的运用方式,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第二,拓展保险资金运用的空间,通过投资股权、债权、基金,包括将来要探索资产证券化,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服务城镇化方面要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三,加快资产管理机制和业务创新。包括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推进设立基金公司的试点。业务创新包括设立一些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等。继续深化改革和创新方面包括研究制定保险基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我们将加快这方面的探索和改革,在今年底希望有一些具体办法出台。

2014-08-20 11:31:08

王祖继:

我们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的便利化政策,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方面,为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要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创新资金运用方式,在重点投资领域发挥保险资金的作用。

大家问到支持实体经济问题,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作用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说促进长期投资。通过投资股权债权,企业的并购为经济发展提供长期资金。再比如说支持企业走出去。信用保险是支持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对外出口,特别是支持高科技的、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出口的重要力量。刚才秘书长也提到,我们去年为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达到3970亿美元,4.5万户企业受益。

2014-08-20 11:43:02

第一财经记者:

请问一个有关反垄断的问题。今天早上日立、三菱电机等12家汽车零部件的厂商因为操纵产品供应价格,已经被发改委处以12.35亿的罚款,而且被誉为反垄断第一大单,请问这个处罚基于什么样的判断和原则?未来反垄断的力度会不会继续加大?

2014-08-20 11:43:12

李朴民:

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配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我们已经依法作出了罚款的决定。发改委的门户网站上已经详细登了这方面的情况和消息,诸位记者朋友如果想了解具体情况,可以登陆发改委的门户网站。

关于价格反垄断的问题,中国是个法制国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说无论是国内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是违反了《反垄断法》,都要受到查处,都要接受处罚。这里我只谈这两点,如果有追问的问题,可以提出下一步采访的申请。

2014-08-20 11:43:31

胡凯红: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4-08-20 11: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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