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举行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4-07-10 10:23:2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新办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国新办 日本侵华 战犯 罪行 发布会

李明华:

今天,我们在国家档案局网站上公布的第一个罪犯的名字叫铃木启久,铃木启久在《侦讯总结意见书》的后面亲笔写到:“以上总结意见书,翻译用日语念给我听了,以上事实,是我作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军队指挥官,在侵略中国当中,所犯下的罪行。这些罪行是我在被询问时,亲自供述的,并且其一切证据材料及与此有关的照片我看过,又经翻译念给我听了,我确认此总结意见书是正确的,并与我罪行符合。”

而且,在1956年6、7月审判这些战犯的时候,所有的被告在审判的最后陈述中都承认他的全部起诉事实。例如战犯上坂胜:我所犯下的罪行比起诉书所提到的还要多,应该说是犯下了滔天罪行。

战犯佐佐真之助说:自从九一八事变以后,我曾先后五次,长达五年参加了侵略中国的战争,在北至东北,南至扬子江一代的广大地区内犯下了形形色色的滔天罪行。

战犯上坂胜说:起诉书所载,襄樊作战中所犯下的罪行只不过是这些罪行中的一小部分。

战犯长岛勤说:我的罪行实在是无比凶恶和残暴的,它是已经写在历史上无可否认的事实。法庭的审判是很公正的,虽然犯罪的情节已很明确,但仍慎重的进行了事实调查。

我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就想说明,不是光靠笔供来定罪的。

2014-07-03 10:48:50

路透社记者:

非常感谢您做的开场白,我们也听到了这次关于日本战犯供述史实的公布,我的问题是中国有没有打算公布其他一些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事情史实和档案?

2014-07-03 10:48:56

李明华: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对于档案的开放都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4年1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那里面专门有一条,关于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是如何公布的要求。国家档案局和国家保密局专门制发过各级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国家档案局自己制定过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划分控制范围和使用办法。长期以来,我们档案部门就是按照我们国家这些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积极实践进行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这次公布的45名日本战犯笔供,就是我们做这方面工作的成果之一。同时,我们刚才讲到的对其他没有被起诉的日本战犯的档案也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2014-07-03 10:49:46

大公报记者:

我想请问,这份档案之前有没有公布过?在公布之前有没有作过删节或者技术处理?

2014-07-03 1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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