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举行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4-07-10 10:23:2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新办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国新办 日本侵华 战犯 罪行 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网 董宁 摄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引文发布会,今天我们请来了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中央档案馆在互联网上公布《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李馆长介绍相关情况。

2014-07-03 09:40:04

李明华:

女士们、先生们,首先诚挚的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先向各位简要介绍中央档案馆在互联网上公布《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的有关情况,然后再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4-07-03 09:53:09

李明华:

中央档案馆负责保管着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机关、全国性群众团体中央机关重要档案资料,对这些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出版。侦查、审判、处理日本战犯的档案收藏在中央档案馆,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九一八"事变,开始大举侵占中国东北。1937年7月7日,以炮轰宛平县城、进攻卢沟桥为标志,日本侵略者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先后践踏了中国大片土地、侵占了中国大部分的重要城市,企图把中国变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帝国主义以其野蛮侵略和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使中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民族灾难。

2014-07-03 09:54:11

李明华: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负有战争责任的东条英机等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对侵华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新中国诞生后,1950年至1956年间,中国先后在抚顺、太原两地关押了日本侵华战争罪犯1109名,其中,包括中国政府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和解放战争期间先后逮捕的140名。苏联红军1945年8月,对日宣战后,在中国东北地区逮捕并于1950年7月由苏联政府移交中国的969名。1951年至195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日本侵华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并会同有关机关进行起诉、审判的准备。这些档案都保存在中央档案馆。1956年4月25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决定以人道主义精神对在押的日本战犯实行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方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对45名日本侵华战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诉讼。

2014-07-03 09:56:10

李明华: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至7月,分别在沈阳、太原根据被起诉的45名战犯的犯罪性质,分成四案,进行了公开审判。第一案为日本侵华陆军军人案,包括铃木启久、藤田茂等8名战犯,于1956年6月9日-19日在沈阳北公审,他们分别犯有积极执行侵略战争、指挥命令部下残杀、强奸、抓捕、掳劫中国人民和掠夺、强占、焚烧、破坏中国公共财产,施放毒气、制造细菌武器等罪行。第二案为富永顺太郎案,他曾是日本特务机关主事,1956年6月10日-19日在太原公审,被判战争罪和特务间谍罪。第三案为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犯有罪行,又在日本投降后参加国民党军队和特务组织,并犯有其他罪行的日本军政人员案。包括城野宏等8名日本战犯。这8名战犯是1956年6月12日-20日在太原公审,被判战争罪和反对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罪。第四案为操纵伪满傀儡政权的日籍高级官吏和宪兵军官案,包括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战犯,他们于1956年7月1日-20日在沈阳公审,被判战争罪。他们都是操纵伪满政权,制定和推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种侵略政策的首要分子,犯有屠杀、逮捕、刑讯、毒害、烧毁房屋、制造“无人区”等各种罪行。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了他们8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刑期都是从1945年日本投降后,被告人被俘之日算起。判刑后,武部六藏因病给予了假释回国,其他29名被提前释放了,到1964年3月,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战犯中,除了一人亡故外,其他的全部释放回日本。

2014-07-03 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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