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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早上好,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任新闻发言人李忠。我部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和媒体建立了经常性的沟通机制,也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我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任新闻发言人,首次和大家见面,希望得到大家的继续支持,也非常愿意和大家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共同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3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就业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1)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增长。2013年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比2012年多增44万人。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左右的较低水平,四季度末为4.05%。(2)重点群体就业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加大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力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与2012年基本持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稳定,据对10省500个行政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数据,2013年四季度末在外务工人数为27.23万人,同比增加0.13万人。2013年失业人员再就业566万人,比2012年增加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0万人,与2012年基本持平。(3)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根据对100个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2013年市场求人倍率(市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延续了往年求略大于供、保持基本平衡的态势,一直稳定在1以上。(4)企业用工总体稳定。据对全国21736户企业的失业动态监测显示,2013年12月末共有岗位1672.08万个,比2012年末减少了1.33%。从全年情况看,企业用工总体上较为平稳。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落实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着力推进重点地区、重点群体政策落实。二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拓宽就业渠道,创造更多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全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三是完善扶持创业新机制。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扶持政策,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青年创业引领计划,为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四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设,推进就业信息全国联网。
二、社会保障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1)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全面完成。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212万人、57322万人、16417万人、19897万人、16397万人,比2012年底分别增加1785万人、3680万人、1192万人、887万人、968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32900.9亿元,同比增长13.8%;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合计为26521亿元,同比增长19.6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9750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1381万人;基金收入2154亿元,同比增长17.8 %;基金支出1453.7亿元,同比增长26.4%。
(2)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15个省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已有27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在130多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制定实施了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经办规程。制定实施了贯彻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两项技术规范,工伤预防试点扩大到50个城市。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3)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经过连续9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近19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81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水平提高到人均280元;失业保险金月均发放水平达到759元。(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在25个省区市,92个地区开展了社会监督试点;对部分行业、企业自行管理社会保险项目进行清理,限期纳入地方管理。(5)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修订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跨地区转移接续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展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26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结算系统。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 79.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深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接续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全面推进和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适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施方案。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落实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多层次养老保险。
二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不同群体参保政策,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标准,推动以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和新兴网络服务企业为重点的中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三是继续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四是大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推进基金安全评估和社会监督试点,严厉打击诈骗社保基金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制定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办法。五是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险精算工作,加强基层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拓展信息披露渠道,定期主动公开基金运营和结存、经办管理和服务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