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等发布会/实录

2014年02月19日18: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住房保障 国新 生活保障 住房公积金 自住房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介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住房保障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来了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窦部长作介绍。

2014-02-19 09:37:53

窦玉沛: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2013年,民政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一、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提高基层经办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水平。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61.3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为373元,月人均补助252元,全年累计支出保障资金724.2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3.0%、3.3%、13.9%。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82.1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为2434元,月人均补助111元,全年累计支出保障资金841.9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7%、7.1%和17.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升,供养对象538.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83.8万人,集中供养率为34.2%,全年支出五保供养资金174.2亿元。我办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经常性的社会救助人员共计7981.6万人,共支出1740.3亿元,这是去年的数字。医疗救助惠及群体1亿人次,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衔接。

2014-02-19 09:53:35

窦玉沛:

二、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及时救助。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 民政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应对四川芦山地震、甘肃岷县漳县地震、东北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协调安排救灾资金,调拨应急救灾物资,协助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联合有关部门制订出台“三无人员”临时生活救助政策,支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组织开展全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年安排下拨中央救灾资金105.67亿元,调拨帐篷19.5万顶、棉衣被60.8万床(件)和折叠床8.9万张等救灾物资,紧急转移受灾群众1200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8000万人次。

2014-02-19 09:57:23

窦玉沛:

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推进。自2010年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全国基本实现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最低养育标准。2012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政策,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2013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弃婴捡拾、养育、收养存在的问题出台了政策措施,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和儿童监护缺失和监护失当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开展了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

2014-02-19 09:57:58

窦玉沛: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在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础上,2013年,民政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等9部门开展了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大街面、社区主动救助保护力度。全国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5.9万人次。各地按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部署,主动、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

2014年,民政部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关情况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14-02-19 09:58:24

胡凯红:

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报一下你所代表的机构。

2014-02-19 09:59:44

法制晚报记者:

我刚才搜了一下新闻,住豪宅、开豪车,申请低保的现象很多,2010年北京一个千万级的富豪骗了八年的低保,领了十万元的低保费用,民政部关对于准确核实低保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哪些新的工作?

2014-02-19 10:00:23

窦玉沛:

谢谢你的提问。关于在低保中出现的“骗保”现象,还有“漏保”“关系保”“人情保”“搭配保”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有关,特别是对申请群众家庭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存在着很大的难度,这也是一道世界性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民政部从2009年开始就在143个地方进行试点,建立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机制。这项工作开展以来,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所谓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就是申请社会救助的人员要声明自己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民政部门将他们自己声明的财产状况与掌握着车辆、房产、金融、保险、工商、税务、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信息比对,看其个人申报的情况是否准确和完整,然后再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面的措施,来判定他准确的家庭收入情况,综合评价他是否能够享受低保,确定他在低保中领取的补助标准。通过这样的工作,大大提高了对低保人员认定的准确率,提高了救助的科学化水平,也降低了有关人工核对的成本,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受到了各方面普遍的欢迎和认可。

2014-02-19 10:02:51

窦玉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尽快推动这项工作。第一,我们要制定时间表。现在民政部已经建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全国有20个省份建立了这样的中心,有30%的市县区建立了核对机制。按照我们的时间表,2014年将有70%的市县区要建成核对机制,到2015年底在全国全面建成这项机制。

第二,我们要抓紧与有关部门对接,因为这套核对机制涉及到十几个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分别就核对的政策、核对的技术环节进行对接。第三,我们还要搭建平台,将现有的低保信息系统与将要建立的家庭收入核对系统进行连接,同时对于核对的有关标准、有关流程和有关技术要求,也要作出规定。

在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开展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必须得到有关申请人的授权或者委托,所查询的范围仅限于享受社会救助有关的问题,查询掌握相关信息的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相关信息,随意透露的要负法律责任。

2014-02-19 1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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