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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上述有关基本原则的实现,我们在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以濒危物种的拯救为重点,通过编制保护规划,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逐步消除保护的盲区,提高我们的保护管理能力。通过强化野外巡护,改善栖息地的生境,扩大人工繁育,实施放归自然等措施,确保濒危物种不灭绝,并实现濒危物种种群的扩大和生存条件的改善。
第二,我们加强了对野外资源的普遍保护,严格禁止对濒危珍稀的野生动物资源进行直接的商业性利用,严格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使野生动物的野外种群得以休养生息,逐步扩大。即使是目前野外资源数量较丰富的野生动物,我们对它的开发利用也必须从严控制,防止资源过度消耗,导致新的濒危物种的出现。
第三,强化对资源消耗的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推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标识制度,把住市场的准入关,严格禁止非法来源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并且严格控制资源消耗总量。我们对特殊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了定点、定向、定量的管理制度,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013-05-21 10:56:58
印红:第四,积极引导规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加大力度解决种源、科技领域方面的瓶颈问题,促进繁育,缓解经济发展对资源需求的压力和野外保护的压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以及为当地农民的脱贫致富开拓一个途径。
第五,协调各个执法部门加强协作,严查非法经营、走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犯罪的活动,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机制,为野生动物繁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013-05-21 11:03:24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们注意到一种说法,说中国现在已经成为最大的野生动物消费国和野生动物及产品的非法贸易目的国,国家林业局对这一说法如何看待?另外,针对这样的说法我们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注意到五年前的汶川地震和这次的芦山地震,都是野生大熊猫分布范围,地震对野生大熊猫有没有影响?有没有官方的表态?
2013-05-21 11:06:09
印红:首先,这种说法不专业,而且具有一定的误导性。到目前还没有准确、权威的数据表明中国是最大的野生动物消费国,中国只是部分野生动物产品消费量较高,但与有的国家的狩猎消费和鳄类产品、宠物贸易相比较,在种类、规模等方面还不能称为最大。同样也没有准确、权威的数据表明中国是最大的野生动物及产品非法贸易目的国,现有执法数据只能说明近年来中国查获了大量非法走私野生动物及产品的案件,恰恰证明中国在打击野生动物及产品非法贸易方面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措施,是中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的具体体现。
2013-05-21 11:07:18
印红:其次,我们不能把合法的野生动物的消费及贸易活动和非法的混为一谈。实际上是合法的消费和合法的消费活动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国际公约保护的,对于非法的贸易活动以及非法的消费,包括滥食的问题,应该依法受到打击,受到社会谴责。实际上在这当中的关系,政府同时要做好保护合法消费、打击非法消费的两方面工作。打击非法消费就是对合法消费的一种很好的保护,把概念混同起来谈,我觉得确实容易引起对大家的误导。
2013-05-21 11:11:16
印红:第三,我要强调的一点,打击走私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是中国的一贯立场,并且中国为遏制走私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不仅在法律法规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还会同其他部门在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教育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开展监督检查及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实施专项执法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国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实际上是受到了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的赞誉和表彰的,特别是去年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了我们履约执法协调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执法效率,更有效地打击走私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来遏制违法犯罪活动。
2013-05-21 11:13:32
印红:最后我想说的一点是,走私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整个的活动实际上涉及到盗猎、运输、走私出境、走私入境、非法经营,是一系列的环节,只有涉及到上述环节的各个国家共同努力,多环节强化执法,才能最终取得实质成效,而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国家或部分环节的努力,中国正在积极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执法合作与交流,而且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在中国严厉打击非法贸易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各个国家在非法贸易的源头和转运等环节,共同加大执法力度,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非法贸易和走私。
2013-05-21 11: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