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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科技部
2013年1月18日
附件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更好地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引领、支撑、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水平,特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一、国家高新区“十二五”发展的基础与形势
(一)国家高新区“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位一体”战略定位的总体要求,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取得明显成绩。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先导。
1.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区域地位更加突出。相比于“十五”末,国家高新区2010年营业总收入、工业总产值分别增长了182.4%、161.6%。“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3.1%、21.2%。国家高新区凭借创业要素、创新环境、机制体制等方面的优势,不断辐射并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多个国家高新区的工业增加值已占到了所在城市工业增加值的30%以上,对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产业、新业态持续涌现。国家高新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成效。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新医药和信息网络等产业在国家高新区蓬勃发展,文化创意、研发外包、健康管理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部分领域业已形成具有相当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国家高新区已成为我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
3.创新资源日益丰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国家高新区加快创新资源集聚,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进新型产学研合作,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高新区内聚集了各类大学、研究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0年,国家高新区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444.6万人,是2006年的1.92倍;区内企业研发支出超过全国企业研发支出总量的1/3;区内企业授权的发明专利为23905件,占到国家全部企业授权总量的17.7%;拥有的发明专利总数达69168件,是2006年的4.21倍。
4.创新创业环境明显优化,企业培育成长体系基本形成。2010年,国家高新区集聚了创业投资机构278个,科技企业孵化器494家,生产力促进中心72家,技术转移机构211家,产品技术检验检测机构346家,开放实验室1010个。国家高新区通过不断健全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相互衔接的创新型资本结构;不断提升以专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的创业孵化功能,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加速成长机制,不断完善技术转移体系;科技成果处置、股权激励、新三板试点等政策在高新区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大力吸引和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初步建立了引才、育才、用才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项目合作和信息交流,推动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
5.有效推广绿色发展模式,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十一五”时期,国家高新区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产品,推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2/3的国家高新区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国家高新区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生活、商业、休闲等城市配套设施,城市综合功能稳步提高,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国家高新区正逐步成为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科技新城。
6.战略位势显著提升,“三类园区”建设初见成效。国务院批复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赋予了国家高新区更为重要的责任和使命。“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性特色园区”的建设稳步推进,升级了一批具有良好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省级高新区,基本建立了国家高新区分类指导的模式和特色发展的路径,对于理清园区发展思路、明确园区发展方向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家高新区在取得显著发展成就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十二五”乃至更长的时期内逐步完善和解决,主要体现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特别是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原始性创新和集成创新成果不够多;又强又大的企业偏少;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偏弱,真正处于高端和全球主导权的产业偏少;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金融体系仍不完善,产业组织不活跃,民间和社会资本还需进一步引导;在发展新兴产业、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方面尚未形成跨部门、跨地区的政策协同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