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互联网三乱象亟需遏制 应大幅增加罚金

2013年03月12日14:5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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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已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中国网民人均上网每天约3小时。然而,网络上充斥着各种“不和谐”现象。治理网络乱象,成为本届两会代表委员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

网络乱象,代表委员们归纳有三。乱象一,是互联网企业不正当竞争,网民成为受害者,“针对互联网行业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旧的法律已无法适应,暴露出执法范围过窄、执法手段不足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说,执法力度偏轻,也导致部分企业为获取高额利润愿意接受罚款和处罚的现象,无法遏制违法行为。

乱象二,是网络密布“免费陷阱”,公民个人隐私被泄露。“除法律层面外,很多信息安全问题是执行不善造成的。”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说,“对于一个市值几十亿甚至更多的企业,几十万的罚金无济于事,应加大处罚力度。”

代表委员们认为最头疼的第三个网络乱象当属“网络广告和淫秽信息难清除,对未成年人伤害大”。

程苏代表建议尽快出台《网络广告法》,加强网络广告监管,如建立发布网络广告的登记备案制度,明确网络广告内容的审查责任及法律责任。

“最可怕的是,很多网络广告和所链接的暴力、色情等信息,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副局长朝克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委员建议,完善网络污秽信息快速举报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暴力等网络污秽信息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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