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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钻机是由多种机器设备组成、具有多种功能的联合工作机组。为满足钻井工艺的基本要求,整套钻机必须具备下列八大系统和设备:地面旋转送进设备、循环系统设备、起升系统设备、动力驱动设备、传动系统设备、控制系统和检测显示仪表、钻机底座、辅助设备。石油钻机特点:大功率、传动复杂、多工作机联合工作;绞车、泵、转盘三大机组不同时工作;钻井过程不连续,钻进时间短,起下钻时间长;工作地区广阔,自然环境恶劣,要求钻机有很强的适应性核移运性。
钻机分类如下:按钻井深度分为浅井钻机(深度<1500m)、中深井钻机(深度1500~3000m)、深井钻机(深度3000~6000m)、超深井钻机(深度>6000m);按驱动设备类型分为机械驱动钻机、电驱动钻机;按旋转给进方式分为转盘旋转钻机、顶部驱动钻机;按使用地区和用途分为:陆地常规钻机、海洋钻机、丛式钻机、沙漠钻机、斜井钻机等。
地面旋转送进设备图示
(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