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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网站介绍了核事件分级。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核事件分级表”的规定,核安全事件共分为7级,其中1级至3级为事件;4级至7级为事故。
在“事件”中,1级为异常;2级为普通事件,还没有产生场外影响,但有核设施内工作人员遭受过量辐射;3级属于严重事件,放射性物质极小量释放,公众所受辐射程度小于规定限值,但有核设施工作人员的健康受严重影响。
在“事故”方面,如果达到4级,则表示放射性物质小量释放,公众遭受相当于规定限值的辐射影响,同时,核反应堆堆芯和辐射屏障出现显著损坏,并可能出现工作人员遭受致命辐射的情况;5级属于具有场外风险的事故,放射性物质有限释放,此时核反应堆堆芯和辐射屏障出现严重损坏;6级和7级则分别属于重大和特大事故。
历史上,1986年的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即被定义为最严重的7级。当时,核电站4号反应堆发生爆炸,导致8吨放射性物质泄漏,直接污染核电站周围6万多平方公里土地,320多万人受到辐射;1979年的美国三里岛核事故则属于5级。当时,由于核电站机组的制冷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至少15万居民被迫撤离。2011年3月,受11日强烈地震影响,日本福岛县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日本政府已将这次核事故等级定为5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