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冰洋八国不愿中国分享北极 千方百计阻止插手

2011年05月17日10: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北极地区 北冰洋 国际海洋法公约

据5月17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俄罗斯等8国日前在格陵兰首府努克召开北极理事会外长级会议。会议强调了8个北冰洋周边国家在北极事务上拥有“特权”,并就接收观察员问题进行了讨论。“美国之音”等西方媒体分析说,俄美等国不想让中国、印度和韩国分享北极这块“蛋糕”。

“美国之音”15日称,这次会议除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北极搜救协定》外,还确定了观察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获得观察员地位的程序。想成为观察员的国家必须首先承认理事会成员国对北极地区拥有主权,观察员的权利限制在只能参与科学研究或是某些项目的财政资助等。

报道称,这些国家“欲阻止中国插手北极”。报道援引俄能源基金会领导人西蒙诺夫的话说,中国近年来在北极地区日益活跃,这不能不引起俄罗斯的警觉。他表示,中国对经过俄罗斯北极沿岸的航道特别感兴趣。利用这条航道可把货物从中国运往欧洲。但俄罗斯一直认为北极是自己的势力范围,不想让更多国家参与。他说:“不仅俄罗斯这样想,我认为环北冰洋的加拿大、美国、挪威和丹麦也都持这种立场。”

俄《生意人报》14日称,会议没有就非北极圈国家有机会参与北极合作开发达成一致。俄代表团一名成员表示,目前申请成为观察员的国家越来越多,其中最积极的是中国、印度和韩国。这主要是由于北极地区出现新的商机。但如果向这些国家开绿灯的话,就会出现100多个观察员国,它们将要求越来越多的权利,然后坚持将北极变成全人类的财富。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国学者1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北极理事会外长级会议是一些国家瓜分北极地区的前奏。如果某些国家声称只有北冰洋沿岸国家对北极拥有主权,那就是无视1982年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国际海洋法公约》。该公约确定每个国家领海的宽度为从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每个国家有权在领海以外拥有从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本报驻俄罗斯特派记者 张光政 本报特约记者 吴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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