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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28日透露,截至2014年1月1日,共有45个国家(地区)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个人因私前往,实施免签、落地签证政策。
据悉,我国已与圣马力诺、塞舌尔、毛里求斯、巴哈马等4个国家签署了互免普通护照签证协议,另有萨摩亚、海地、韩国济州道地区、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塞班岛)、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等6个国家(地区)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单方面免签。
此外,马尔代夫、印度尼西亚、格鲁吉亚、文莱、斐济、科摩罗、帕劳、缅甸、东帝汶、巴林、约旦、阿联酋、老挝、黎巴嫩、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土库曼斯坦、伊朗、越南、埃及、多哥、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加纳、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塞拉利昂、坦桑尼亚、乌干达、圭亚那、英属圣赫勒拿、图瓦卢、瓦努阿图等35个国家(地区)单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入境口岸时办理落地签证。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表示,对中国公民持普通护照赴上述国家(地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查验有效护照和订妥座位的联程客票无误后放行。对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仍需查验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强调,签证系国家主权,中国公民抵达上述国家,需要接受入境国边检(移民)部门的审核,如不符合免签、落地签条件或者具有其他不准入境情形,可能不被准予入境。除协议免签外,有关国家对我公民单方面免签或落地签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该局将在获得官方消息后及时通报。(人民网北京1月28日电/杨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