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对智障人士的认知尚存在偏差

2014年01月26日13: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残疾人 智力障碍 智障 认知 残疾人权利公约 权利 平等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郑之钰)近日,在“心智障碍者权益研讨会”上,中国残联主席团委员、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张宝林向记者介绍说,目前,社会上对心智障碍人士的认知依然存在偏差。2007年中国就参与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而直到现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很多精义不被社会和部分残疾人士工作者了解,比如残疾人士的定义。“在十多年前这个定义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社会上仍然认为残疾只是个体的生理或者心理出现了问题,这种现象叫做残疾,这是非常落后过时的概念,《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讲的非常清楚,残疾是个体的缺陷和社会支持程度的一种互动,如果社会对这种残障现象进行了有力的支持,那么残疾很可能就不算残疾。”

“残疾人和普通人一样有他的尊严和权利,这一点无论是出生于什么国度,什么民族,拥有什么样的信仰,身体状况怎么样、健康状况怎么样,权利是一律平等的。在这一点上我想我们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我们前面的路还很长。现在障碍人士受到了歧视,受到排斥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就是对于障碍人士权益的保障是社会和政府的责任,并不是恩赐,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权利,权利应该受到尊重。”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天天爱身心障碍服务联合劝募基金主办,北京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承办,美国大使馆、蜗牛网——心智障碍者自主生活平台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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