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卫生计生机构全部纳入无烟环境创建

2014年01月02日08:5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无烟 计生系统 控烟 领导干部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健康教育 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 公益广告 二手烟 烟草广告

(今日关注·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卫生计生机构全部纳入无烟环境创建

新华网北京1月1日电(记者吕诺、胡浩)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日表示,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卫生计生委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卫生计生机构全部纳入无烟环境创建。

毛群安说,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有专兼职人员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在卫生计生机构内不得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按规定张贴禁烟标识。卫生计生系统的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禁烟有关规定,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发挥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控烟的带头示范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毛群安说,为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卫生计生部门将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启动2014年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大力宣传《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和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良好风尚和支持控烟的社会氛围。

他说,卫生计生部门将推动创建无烟环境,提供戒烟服务。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学校、无烟企业等无烟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提供技术支持,制订无烟机关标准,推动创建无烟机关,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无烟环境的氛围。大力推广戒烟服务,普及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扩大12320戒烟热线试点,满足群众戒烟需求;积极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推进我国控烟立法进程。推进地方禁止吸烟立法和执法工作。

自2006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以来,根据国务院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多措并举,推动控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毛群安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大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持续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积极推动控烟立法,开展烟草流行监测,推广戒烟服务,支持相关部门成功举办“无烟奥运”“无烟世博”等大型无烟活动,收到较好成效。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受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烟草消费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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